小拓书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2章 生气(1/4)

吃过晚饭,蓝衫在出门之前,巡视了一下乔风的穿着。

今天乔风按照蓝衫的建议,穿了白色短T恤和蓝灰色休闲西装,袖子撸起来露出结实的小臂;下边穿了深蓝色休闲裤,踩一双棕色低帮牛皮鞋。

他觉得这样穿真的很奇怪,像是在哗众取宠。

与之相反,蓝衫觉得这身搭配比他那一身“卖保险标配装备”要好太多。

不过她看了又看,总是有些不放心,于是让他坐下。

果然,她看到他裤脚下隐藏的绿油油的高帮袜……无力吐槽。

她怒道,“你现在立刻、马上给我换双袜子,就上次买鞋赠送的那双,特别短的。

” “哦。

”乔风心不甘情不愿地换上在他看来该列入“高位截瘫”行列的袜子。

换好之后,他重新站在蓝衫面前。

蓝衫摸着下巴认真打量了他一会儿,突然说道,“不如你把裤脚挽起来试试。

” 乔风现在已经有点破罐子破摔的淡然了。

反正已经够怪异了,不在乎更怪异一点。

他弯下腰,唰唰唰,三下五除二,把两个裤脚都挽了几圈。

蓝衫黑线,“谁让你挽成这样的?你是要去插秧吗?!” 他一愣,“我要去上课。

” 蓝衫摆手,“放下来重新挽,要那种九分裤的感觉,懂不懂?” “懂了。

”九分裤当然就是九分的长度啦,这有什么不懂的。

乔风把裤腿放下来,唰唰唰,重新挽上差不多整个裤子百分之十的长度。

蓝衫更无语了,“你这样连插秧都会被嫌弃好不好!” 乔风觉得蓝衫的要求太苛刻了,他直起腰,在镜子前转了两圈。

此刻镜中的帅哥竟然同时兼顾了文艺青年和*青年的气质,堪称神奇。

当然乔风自己是没有感知到这一点,他对穿着的适应程度向来高,只要不是裸奔,基本上都能忍。

他点点头,“我觉得这样还行,我们走吧。

” 不要!蓝衫恨不得抱他大腿,“求求你了,让我帮你重新挽一次吧!” 乔风有点不耐烦,但是蓝衫都求他了,他只好勉为其难地答应。

他坐在沙发上,蓝衫蹲在他的脚边。

她把他的裤腿放下来时,抱怨道,“你好笨呀。

” “我?笨?”乔风觉得不可思议,一个笨到需要平方的人竟然说他笨? 蓝衫听乔风的口气不善,以为他要罢工,她连忙改口道,“你好聪明的,肯定一学就会,现在仔细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周收藏榜25本
新书入库
热门小说推荐

为了活命我身兼数职

【主文野】 惨遭杀害的我幸运地绑定了一个续命系统,只要多接任务好好赚钱,就能成功苟命。 系统:崽,让爸爸看看你的异能,瞅瞅你这倒霉孩子能做啥。 令人头秃的是,我的异能力名为【薛定谔的二五仔】,能力发动后,多疑如琴酒这样装了卧底雷达的男人也会将我当作最可靠的自己人。 不翻车,我安和千夜绝不翻车。 系统爸爸对我的异能力惊为天人,如我这般的人才只为一个组织工作简直暴殄天物! 铁打的工资,流水的我/

二十诸天

本书取名为二十诸天,实非凭空所造。二十诸天乃是佛教用语,代表着天界二十天尊,他们分别为大梵天王、帝释尊天、多闻天王、持国天王、增长天王、广目天王、金刚密迹、摹醯首罗、散脂大将、大辩才天、大公德天、韦驮天神、坚牢地神、菩提树神、鬼子母神、摩利支天、月宫天子、日宫天子、娑竭龙王、阎摩罗王。这二十诸天在书中代表天下最神秘的天外天山外山的武功传承,为二十柄名剑,存在于昆化山雪岳峰云林宫莲花台年的剑/

穿成人鱼后,我嫁给了一条龙

帝国太子兼战神闻景,星际万千少女的梦中情人。无心选妃,沉醉于征服星辰大海。 一晃眼,成了两百岁的老光棍。 帝国人民以为他会孤身到老,皇室选妃了。 万众期待的选妃大典,各种族的美人争相报名,有能力,有才华,有背景,有美貌。 太子本人却选了最不起眼,最没实力,还是个能力觉醒失败的人鱼。 帝国民众:太子是不是没有睡醒? 众人等着皇室宣布太子妃重选,等啊等,等到了太子和人鱼订婚大典。 所有媒体蜂拥/

冠位御主

那天,黑发蓝眼的少年听到了世界的声音── 〔一切重新开始,你是否还会选择拯救这个世界?〕 ─ 藤丸立夏这一生只玩过一个游戏。 其名为,命运冠位指定(fate grand order)。 指定人藤丸立夏,冠位御主。 法兰西圣少女的旗帜,誓约胜利之王的宝剑,尼罗河流域热砂金黄的国度,七宗罪的降临。 昔日年少之梦的亡者,在海水和尘埃里归来。 相传横滨有一本奇妙的〔书〕,据说被写在上面的一切都会成/

wtw入赘伏黑家了吗?

最强咒言师降生在伏黑家 然后 这个世界多了两个最强 wtw和伏黑奈弥 如果说伏黑爹咪有了一对儿女后 日常大概是这样: 伏黑奈弥:我诅咒爹咪今天出门跌倒。 惠崽:姐,会不会太毒了点? 不会,刚好让他乖乖待在家里(笑) 爹咪:我家的大概不是个小公主,而是小魔王(点烟) 后来,伏黑奈弥进入咒术高专就读 这肯定是wtw的阴谋。 某术式杀手怎样都放不下心,直接转行在高专接了个活儿。 wtw:听说我们/

你好,这种情况持续多久了?

程序员陶知越穿成了一篇狗血总裁文里的炮灰,他是书中导致主角攻霍燃残疾又心碎的初恋,最后被主角夫夫报复致死,格外凄惨。 陶知越毫不犹豫,当场跑路。 作为一个死宅,他坚定地蹲在家中与电脑为伴,沉迷于精彩沙雕的网络世界,好不快乐。 开玩笑,剧情就算想让他和姓霍的相遇,也没有机会好吗? 某天刷论坛时,他看到这样一个妄想型钓鱼帖: 【标题】被四个同性一起追求,但我是直男,应该怎么委婉又礼貌地拒绝? /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