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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发软的两条腿走回客厅,找了一瓶酒,但打开瓶盖后,又放了回去,我想到我要自己开车离开,我不能让任何人知道我来过这里。
但转念一想,也没什么用,小区有监控。
作为警校毕业生,作为律师,哪怕作为一个只是看过几部犯罪剧的普通人,对办案流程和刑侦技术稍微有点了解,就知道警察只要发现了这具尸体,马上就能锁定我这个重大嫌疑人,再调查一下我们之间的通讯、金钱往来、现场,以及案发时我就在这里,动机和证据链就都完整了,我百口莫辩。
谁会相信一个人在“梦游”中杀人? 就算警察只是发现她失踪了,也会很快查到我身上,这件事我怎么都撇不清关系。
一想到自己会变成刑事罪犯,而且是死刑,绝望就压得我快要窒息。
我又回到了卧室,看着还窝在衣柜里的恶臭尸身,心底不再有愧疚,只剩下憎恶,她也好,弟弟也好,活着给我找麻烦,死了也要给我找麻烦,我该怎么办才能全身而退! 我缓步走到衣柜前,嗅觉官能被迫适应了这可怕的腐臭味,我仔细端详起她。
她脖子上的勒痕已经发黑,随着皮肉的腐烂有组织液渗出,干涸后黏连在一起,像是某种神秘的宗教图腾,她下腹处的十字型开口更令人毛骨悚然,内脏似被淘了一遍,要在她肚子里翻找什么。
我大学时候学的东西确实忘了不少,但基本的知识还在。
稍微检查破口,我确定了落刀的位置正在她的子宫,然后向上划到了大约胰腺的位置,横的开口也在肚脐下方,夜晚的“我”显然就是冲着她子宫里的东西去的。
孕七八周的胎儿也就一颗花生大小,但是体节已经分化,能够看出头和躯干了,如果一定要找,或许能找到,那么,“我”找到了吗,“我”将她开肠破肚,就是为了取出那个胎儿吗。
“我”为什么要那么做,因为“我”害怕这个胎儿是那个寄生胎的转世再转世?难道,“我”已经对那个迷信畏惧到这个程度,不惜杀人剖尸?! 我去厨房找到一个洗碗手套,将手伸进了她肚子的烂肉里。
她的脏器软烂得像豆腐,一碰就掉,一挖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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