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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1/5)

懵了。

周羽棠前所未有的懵。

呆若木鸟,魂飞鸟散,毛骨鸟然。

湘菀在太上仙门受完惩罚之后,就被陆盏眠放生弃养了,然后它被驱逐出境,就此不知所踪。

谁能想到湘菀会出现在这里??? 不仅进入了魔界,加入了断魂谷,甚至还成为了冥老邪的床伴? 离了个大谱! 灵宠……不,她现在可以称之为妖了,九尾狐妖! 江小枫呆住,震惊失色,难以置信,不知所措。

在这里遇到熟人,那岂不是……还未动手就暴露了? 根据《焚骨》的设定,修士在同一时间只能跟一只灵宠结契,除非灵宠死亡才可以签新的灵宠,很有种一夫一妻彼此忠诚的内味。

但是夫妻尚且可以和离,主人和灵宠之间也没有被迫绑定一辈子的硬性规条。

灵宠无论如何也没有资格主动解绑,但身为主人,是可以选择“弃养”的,往好听点说就叫“放生”。

被主人放生,就相当于被抛弃,被厌恶,对灵宠来说是奇耻大辱,比凡人女子被休妻还要难以忍受,留给它们的后路只有一个——自尽。

所以,放生灵宠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就是送自己的灵宠去死。

当然了,也有些如湘菀之类的灵宠“心志坚定”,不在乎周遭异样眼光和闲言碎语。

不过在放生的过程中,血契解除,对灵宠的伤害是极大的,从“灵”变成“妖”,从“净”变成“污”,从“仙”堕成“魔”。

它们需要以吸食活物鲜血为生,每天都要喝血,否则将受到血契解除的后遗症影响,浑身气血蒸腾,爆体而亡。

不仅如此,在它们的脸上还会留下终身难以抹去的痕迹——就像黥刑。

总而言之,被弃养的灵宠是极惨的,与其放生,倒不如直接杀了它们痛快。

周羽棠看向湘菀的脸,鲜红的烙印,在昏暗的寝殿中显得触目惊心。

冥老邪一双眼睛恨不得长在谢炀身上:“已经试过了,没问题。

” 湘菀瞥了眼地上躺的江小枫:“她是没问题了,可他……” 完了。

周羽棠已经摆好架势准备开冲了。

湘菀跟谢炀有仇,因为谢炀用门规惩罚她,她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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