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如果是原主,被老公在人来人往的教学楼下这么指责,她会是什么反应呢?脸红,不好意思,手足无措,然后先检讨是不是自己做错了什么,让老公误会了! 而这种反应恰恰就给了人无限遐想的空间,让不知情的人很容易想歪,再加上原主为人老实,不善言辞,说不过黄大明,很容易就被他牵着鼻子走,然后被扣上一顶水性杨花的帽子。
有了原主记忆的沈容当然不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
她按住太阳穴,使劲儿掐了掐,让自己清醒点,以免待会儿突然又晕倒了,有理都说不清。
太阳穴上的刺痛让她清醒了许多。
沈容打起精神,撑着发软的身体站了起来,离开路人甲的肩,接着退后两步,拉开距离,面带微笑,生疏而又不失礼貌地对路人甲说:“这位同学,谢谢你,我没事,刚才只是走了很远的路,太热了,中暑了而已。
” 说着她还舔了一下干得皱成一团的嘴皮,以验证她的说辞。
旁边路过的人见她满头大汗,嘴唇干裂,脸蛋晒得红扑扑的,再结合她刚才的话,都有些信了。
这样狼狈的样子,哪像是会情郎啊,再说就算约会,也没必要站在大夏天正午的太阳底下啊! 沈容似是没注意到旁人的目光,拎着保温盒,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兴奋地小跑到黄大明跟前,眉眼笑得弯弯的,似乎眼睛里都只看得到黄大明:“大明,我给你炖的鸡汤!” 大明,大明,多土气的名字!这个女人老是用那带着浓重方言味道的普通话这么喊他,而且嗓门还老大了,生怕别人听不见似的。
每次被她一喊,黄大明总感觉周围路过的学生都在笑话他。
说到底,还是他骨子里的自卑作祟。
哪怕到城里读了九年书,变成了一名高级知识分子,拥有了高学历,但也没能抹杀掉这种渗进他血液中的不自信,只不过黄大明太善于伪装,将这点藏了起来。
给人一种开朗大方,谦谦君子的错觉。
这样的他,又怎么会喜欢原主呢!毕竟原主也是他急于抹杀的低劣的过去之一。
以前的沈容看不清。
在她简单的世界里,黄大明就是最优秀,最厉害的人,她爱慕着他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杏花林中初遇时,她尚是不谙世事的小郡主,而他是先帝最宠爱的皇子,关外扫荡敌寇, 功高盖主,却为新帝所忌,远贬他方。 彼时他尚无意竞逐天下,她却因家恨国仇,以温柔之乡为陷阱,以缱绻之爱为利刃,狠狠将他推上叛君叛国之路。 三年后重逢,他已是雄踞一方的霸主,手攥长剑欲直取天下。而她是落魄琴师,一无所有。 皇权霸业,永嘉混乱金戈铁马,漫漫征途,人命如草芥,爱恨亦浮云。 爱别离、求不得、生死两隔,她/
董桑被一场车祸送进了医院,醒来后发现自己不仅失忆了,还多了个帅气的特警老公谢亦,全方位多方面地照顾着她,让她很是过了一段美滋滋的日子 但是很快,她就发现自己曾经向谢亦提出过离婚申请,两人婚后感情不和,婚前也毫无缘分,全凭她一人苦追 对方之所以到现在还陪伴着她,完全是因为她失忆了,责任心让他不能在这种时候离开 得知了这一点,自觉善解人意的董桑立刻对谢亦提出了二度离婚申请,并且贴心地把理由从你/
仙术、法宝、神通,以及天地间浩浩瀚瀚的灵气,一夜之间消踪匿迹,众多驱魔师尽成凡人。 三百年后,五胡入关,拉开了华夏大地一场大动荡的序幕,亦随之带来了千魃夜行,神州覆灭的末日。 幸而在这万法归寂的长夜里,尚有一枚星辰,在地平线上熠熠生辉。 心灯现世,光耀四野,一名年方十六,并将在二十岁那天结束自己生命的少年,踏上了找回被封印的天地灵气的道路只剩四年时间 前路荆棘重重,看上去不太像能成功的样子/
如果有人说你放的屁臭死人,你一定会很不好意思,有可能的话,或许你也忙加以矢口否认赖掉。如果有人在公开的场合,大声地声明,他要放屁了,最多会引起大家的侧目,甚至于觉得这个人很无聊。若这声明的人是个娇滴滴的女孩子,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就算有人告诉你,也不会有人相信。如果有人说一个屁能真正把人臭死,你一定会立加驳斥从为是胡说八道。这几件令人难以接受的事情却果然发生了,发生在中州武林大豪谢金虎的/
本文又名《我以为我穿到了修真种田文,其实是复仇少年漫》 桃花落的天才弟子宋凝清本来以为自己的随身法宝是个日记本,只能记录过去发生过的事。 某日在迎来自己的小师弟萧恒后,宋凝清爱他护他,把这只悲情小胖崽努力奶大。本以为这一世就这样,修行,除妖,看着师弟成亲生子,也就是幸福快乐的一生了。 可这本日记本,在萧恒父亲死后,呈现了第一则预言:萧磊云之子萧恒,三百年后,成灭世妖邪。 剑尊宋凝清,灭之。/
叶信崛起于异世死囚营,在这个充满欺凌与杀戮的世界,生存似乎才是人生的永恒命题。背负两世血仇的叶信,不甘作命运的弃儿,他誓要在艰难的修行路上,凭着这几尺血肉之躯打破命运的枷锁,挥戈斩旗、杀君弑神,闯出自已的天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