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即便在阴暗的狼穴里,戴佛斯·席渥斯也觉察出这个清晨不太寻常。
他被说话声吵醒,蹑手蹑脚爬到牢门前,但木板太厚,一句话也听不清。
太阳出来了,加尔斯却没照例送来麦片粥给他吃,这让他有些惶恐。
狼穴里的日子千篇一律,任何改变都是不祥之兆。
或许今天我的死期已至,或许加尔斯正在磨刀石上磨着“卢小姐”。
洋葱骑士忘不了威曼·曼德勒最后的命令。
将这家伙带到狼穴,剁掉脑袋和双手,晚餐以前我要见到这两样东西。
我发誓,看不到这走私贩的人头插在枪上、他满嘴谎言的口中塞进洋葱,我就一口晚饭也不吃。
每晚入睡戴佛斯都想着这番话,每天早上他都被这番话吵醒。
加尔斯则乐于提醒他这番话的真实性。
他叫戴佛斯作“死鬼”,每天早上来送饭时总会说:“给,死鬼的麦片粥。
”晚上则是:“吹蜡烛,死鬼。
” 有回加尔斯把他的女人们介绍给死鬼。
“别看‘婊子’貌不惊人,”他把玩着一根冰冷的黑铁棒,“但烧红之后凑你老二上这么一下,包你哭爹喊娘。
这是‘卢小姐’,只要威曼老爷一声令下,她就会砍掉你的脑袋和双手。
”戴佛斯没见过比“卢小姐”更大、更锋利的斧头。
据其他狱卒说,加尔斯整天打磨她。
我不会求饶,戴佛斯决心已定。
他会像骑士一样死去,唯一的愿望是先砍脑袋再砍双手。
他希望,即便加尔斯也不会残忍到拒绝这个请求。
隔着厚门传来的声音十分微弱。
戴佛斯起身在牢房里踱步。
这间牢房很大——有以前他在“黑贝丝号”上舱房的三倍大,甚至比萨拉多·桑恩在“瓦雷利亚人号”上的房间更大——说实话还挺舒适的,他怀疑以前是贵族的卧室。
唯一的窗户虽然多年前就被砖块堵上了,但一面墙上的壁炉大得足够容纳水壶,角落里还有个小厕所。
地板是用歪歪扭扭的木板拼接而成,木板很破旧,而他睡觉用的简陋小床生了霉。
不管怎么说,这里的状况已经比戴佛斯预期的好得多。
食物也比想象中好。
通常,牢饭是稀粥、陈面包或烂肉,但这里的狱卒们却送来鲜鱼、刚出炉的面包、加香料的羊肉、芜菁、萝卜,甚至会有螃蟹。
加尔斯对此并不情愿。
“死鬼没道理比活人吃得好。
”他不止一次地抱怨。
除食物外,戴佛斯还有能在夜间御寒的毛皮、有生火用的木柴、有干净衣服,以及一只油腻的牛脂蜡烛。
他索要纸、笔和墨水,提瑞第二天就给他拿来;他要书本来继续提升阅读能力,提瑞便给了他《七星圣经》。
但再舒适的牢房毕竟仍是牢房。
厚实的石墙隔绝了一切声音,他完全不了解外部世界。
门是橡木和钢铁做的,始终紧锁着。
天花板上垂下四条沉重的铁链,等哪天曼德勒大人决定用“婊子”收拾他的时候,他就会被吊在上头。
也许就是今天。
加尔斯下一次打开大门,带来的可能不是麦片粥。
他肚子咕咕直叫,早餐时间肯定过了,食物却没送来。
死不是最难受的,等死才是。
在走私者生涯中,他几度被打入地牢,但牢里好歹有其他犯人,可以说说话,分享希望和恐惧。
但在这里,狼穴之中,除了狱卒们,只有他戴佛斯·席渥斯一人。
其实真正的地牢尚在狼穴地下——包括暗室、拷问室和巨大的黑老鼠肆虐的水牢。
狱卒们说地牢目前空无一人。
“这里只有咱们,洋葱。
”巴提穆斯爵士告诉他。
这个形容枯槁、脸上伤疤累累、还瞎了只眼睛的独腿骑士就是监狱总管。
每当喝多了酒(巴提穆斯爵士几乎总是喝多了酒),他就会吹嘘自己当年如何在三叉戟河上救了威曼老爷一命,所以老爷才把狼穴赏给他打理。
所谓的“咱们”包括一名戴佛斯从未谋面的厨子、六名驻扎在军营里的守卫、两名洗衣妇和两名照看犯人的狱卒。
狱卒中,提瑞较小,年方十四,乃是那两位洗衣妇中某位的儿子;加尔斯年纪大,块头也大,秃了头,不爱说话,每天都穿着同一身油腻的皮夹克,脸上总带着怒气。
干了这么多年走私者,戴佛斯·席渥斯颇能察言观色,他知道加尔斯这人心里有毛病。
于是洋葱骑士在加尔斯面前缄默不语,而在提瑞或巴提穆斯身边才打开话匣子。
他感谢他们送来食物,怂恿他们谈谈个人经历或未来打算,并礼貌地回答他们提出的问题。
他表现得很有耐心,所以他提出的一些小小要求——一盆水、一小块肥皂、一本书、更多的蜡烛——几乎全部得到了满足,而戴佛斯也适当地一一致谢。
他们不会提及曼德勒伯爵、史坦尼斯国王或佛雷家族,但会说到许多别的事。
提瑞长大后想出去打仗,在战争中赢得荣耀、当上骑士。
他还喜欢说母亲的小话,他肯定他母亲同时跟两名守卫上床——这两名守卫站岗时间不同,所以互不知情,但总有一天会有人发现真相,并为此斗个你死我活。
有些夜里,男孩会带着一袋酒来到牢房,要戴佛斯聊聊走私者的生活。
巴提穆斯爵士跟男孩相反,他对外面的世界兴趣缺缺——事实上,自从一条腿被没人骑的坐骑踩断,又断送在学士的锯子下之后,他似乎对所有事情都失去了兴趣。
但他慢慢喜欢上了狼穴,所以讲述的也全是狼穴漫长而血腥的历史。
骑士告诉戴佛斯,狼穴比白港更古老,乃是古代的琼恩·史塔克王为抵御海上的掠袭者,而在白刃河口修建的。
历史上诸位北境之王的幼子们、兄弟们、叔伯和表亲们,屡屡将此地作为居城,其中有些人又将城堡传给后代,由此诞生出史塔克家族的旁系——有一支灰史塔克坚持得最久,盘踞狼穴长达五个世纪,直到最后他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荣京是个随遇而安的人,穿书后努力避开炮灰必死结局,不去招惹主角受,安静地做个圈中天菜Alpha。 书中主角受是个万人迷omega,他家境贫寒,却自强不息,拥有美貌金手指,心中唯有事业。他的信息素引无数大佬竞折腰,越爱越疯狂,各种强制爱,诸如抢劫资源、火烧恐吓、车祸意外、强行标记一路相爱相杀。 但荣京没看完,不知道这是篇反杀文,这位主角受是个超疯的美强惨。 有一日他被万人迷的信息素熏晕,一个/
高中毕业那年暑假,厉霜刑在影视城当武替赚生活费。 然后因为长得好看,给女主当武替的时候被导演以为是真的妹子,被拉去顶包演了一个女配角。 因为配角片酬比替身高,厉霜刑可耻的从了。 于是,厉霜刑就开始了自己从替身到影帝的娱乐圈生涯。 【最开始】厉霜刑:我什么都能演,男女主配都行,只要钱多。 【后来】厉霜刑:我什么都能演,只要剧本好! 从赚钱到事业再到理想。 P.S.╰☆★☆★☆★☆★☆★☆★☆/
褚晴高三最后悔的事,就是身为学渣,跟学神戚未晨他谈了恋爱,导致整个上半学期都被逼着学习 忍了半年,她终于提了分手,结果下一秒双双穿到23年后,跟刚满18岁的儿子成了同班同学 嗯,儿子是他们俩亲生的 褚晴看着眼前五分像自己、五分像戚未晨的少年,崩溃了 更崩溃的是儿子随她,也是学渣 更更崩溃的是,两个人在几次考试都倒数后,被戚未晨强押着开始补课,学不好就挨罚的那种 一连被罚多次,学渣儿子愤而反/
季烟穿越到一本玛丽苏文里面,成了男主的恶毒妹妹,还是个没灵根的弱鸡废材。 别人练辟谷,她要吃三顿;别人刀光剑影,她爬楼喘气;别人飞檐走壁,她翻个墙要命。 正派:她与魔族勾结,专拖我们后腿! 为了对付魔头,正派把这个废材献给了终极反派殷雪灼。 许久之后,正派和魔族都惊奇地发现,杀人如麻的大反派不管走到哪里,身上都挂着一个小姑娘,还一边抱着她,一边细心地投喂她,一边嫌弃她。 季烟:殷雪灼,我饿/
公元2888年,灵气复苏开始了。 各大种族纷纷崛起。 人类开始觉醒来自蛮荒时代的血脉。 贺启阳赶上了时代浪潮,一转身变成了个太阳,不,三足金乌,从此还有个每天不上天绕地球走一圈就难受的毛病。 据说仓鼠踩不到跑轮的时候会抑郁,科学表明,三足金乌也有此症状。 国家神魔管理部 Ps:是地球,才不是滚轮! Pss:听说乌鸦具有筑巢习性的。 /
苏新渝穿书了,正好穿到原主喝了加料酒的时候。 苏新渝当机立断,借口上厕所,出门随便拉了个宽肩窄腰的男人。 第二天一大早,苏新渝穿上男人衣服,扔下五百块,跑了。 一个星期后,苏新渝在节目里看到那张熟悉的脸,这才知道那天晚上的男人是全国首富陆郅陆爸爸,嗯,他在那事后还没忘丢了五百块。 三个月后,苏新渝c位出道,同时检查得到了出自己怀孕的消息。 苏新渝:一次中标?这么厉害?不对,男人怎么怀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