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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史密斯小姐这具身体对赤井秀一确实是别有所图的。
作为一个卧底,史密斯小姐跟着赤井秀一的目的就是为了从赤井秀一的口中套出赤井秀一时为什么要来纽约,他们fbi到底发现了什么了不起的东西,竟然在短短的时间内动作这么大。
按照对方的说辞是,fbi已经好几十年没有这样大动干戈过了,他们内部一定有什么鬼。
赤井秀一把酒杯推到了荒野千夜的面前,荒野千夜想,现在他已经不能很自信的面对赤井秀一了,他竟然除了系统的任务以外,还是赤井秀一最害怕的间谍。
突然害怕自己男生的身份曝光了以后,赤井秀一一时间接受不了一枪崩了他怎么办。
荒野千夜内心戏很足,但是面上却一点都不显,笑眯眯的拿起红酒杯抿了一口:“很不错的味道,赤井先生,看来你很会挑酒啊。
” 赤井秀一说:“这是房东留下的。
” 言意之下,这并不是他挑的。
他们是在客厅里喝的酒,也不知道房东是怎么想的,客厅的灯弄得那么昏黄,落在赤井秀一锐气十足的脸上,竟然也显出了无限的柔和来。
荒野千夜觉得赤井秀一有点温柔,尤其是倒酒的时候,荒野千夜竟然觉得赤井秀一有点良家妇男的感觉。
荒野千夜又抿了一口:“但是房东留下了这么多酒,偏偏是你挑了这瓶啊。
” 荒野千夜有点喜欢喝酒,但是他喝酒很挑剔,他既不喜欢酒味香醇,也不喜欢喝口感顺滑,他喜欢偏甜的酒,微微的泛点酸酒好,最喜欢的就是当酒已经吞下去以后,唇齿之上还都泛滥着甜味。
赤井秀一想,史密斯小姐可真会夸人。
他喝了一口红酒,其实那就只是一瓶普通的红酒而已,并不算是昂贵,口感也并不醇香,唯一的特点就是有点偏甜,但是—— 赤井秀一侧头看只穿了一身纯白色的睡衣靠在沙发上的史密斯小姐想,不合赤井秀一的口味。
赤井秀一不喜欢偏甜的东西。
但是荒野千夜很喜欢,所以荒野千夜三两口就喝完了,喝完了以后荒野千夜把高脚杯放在沙发前的桌子上,意味不言而喻。
她还要。
赤井秀一眯了下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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