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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3/3)

客气地回答沈吴碧氏自家的儿子已经让沈吴碧氏的儿子十万块给买走了,所以现在如果要领,只能叫贝律清把路小凡领回去,他们现在已经没有这个资格了。

路妈还说虽然他们是穷人,卖儿卖女那是没有法子,但做人的基本信义还是要有的,既然儿子已经卖给贝律清了,那就要说话算数。

沈吴碧氏论单人PK那肯定不是路妈的对手,可是沈吴碧氏显然综合实力要比路妈强太多。

没几日路小平给人看的核桃苗子就出了事,路家刚焦头烂额把事情摆平,路小的又被工商局罚没了一大批电子产品说是假货,再有二天路小世叫一辆车子给撞了。

路家差点垮掉,这个时候路家来了一个大福星,那就是多年前帮著贝律清狠狠耍了一把路小平的林子洋,在他的帮助之下路家才算是摆平了沈吴碧氏制造的大大小小的麻烦。

路妈在林子洋的帮助之下给沈吴碧氏打了个电话,跟她说:「你能这麽做我挺能理解,但是没有用处。

你想一下你能管得住你的儿子吗,你要是能管得住你的儿子,你何必要让我来管我的儿子呢?你要是连自己的儿子都管不住,你却觉得我能管得住我已经十万块卖给别人的儿子,莫非你觉得我这个乡下的大妈实在比你强太多?」 路妈像饶口令似的话把林子洋都吓得冒了一身冷汗,沈吴碧氏可以说人生里高潮此起彼伏,当过政治红星,也做过黑五类,吃过中南海的酒席,也啃过牛棚的冷馒头,人命跟人情都看透了的女人,跟她比冷硬那简直是自寻死路。

果然,沈吴碧氏一气之下让人以诈骗罪把路小的送上了法庭,还没开庭路妈就让人写了一幅横条让全家人扛著到法院门口。

林子洋一看上面斗大的字写得是:十万元卖儿之罪。

路过的人一问,路妈就会说她的女儿是没有罪的,有罪的是她,因为她用十万块卖了自己的儿子。

一开庭还没审讯她就一头撞到了柱子上,撞得满脸是血,都把没见过什麽大世面的贫困县法院院长给吓懵了,生怕弄出人命来,这件事居然就拖住了,最後也就拖没声息了。

农村人常常把拚命做为依仗,因为他们的命是如此廉价,世上有太多的东西都可以盖过它,一点点的地,一点点的钱,一点点的生存空间,在他们眼里他们的命不是用来享受的,而是用来作无休止的抗争。

路妈把林子洋吓了个半死,贝律清是让他来保护路家的,结果路妈却差点撞死在他的面前。

他给沈吴碧氏打了个电话,把这件事告诉她,然後问退个一万步,倘若用路妈身亡,来换取贝律清的断绝关系,她觉得划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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