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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叙太平淡,一眼望得到结局,倒叙又未免自满,毕竟他现在才勉强活得算个人样。
思来想去,脑子里唯一能想到的、适合作为切入口的片段,竟然是十年前,他师兄臭着脸色,亲自把他从某个三流低俗导演的片场里拎出来的场景。
具体的情景如何,他早已记不清了。
只记得那会儿B市刚入夏,气温三十多度,他师兄从Q市拍完戏回来,一身衬衫长裤,挽着袖子和裤腿,众目睽睽之下走进片场,把他从一堆场务里拽走。
“宁策。
” 日头刚落不久,外头哪里都热,师兄单手提着他的领子,叫他在路边站直了,严肃地喊了他的名字。
然后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劝,只一双鹰隼般的眼眸紧紧盯着他羞惭的脸庞,没头没尾地问了他一句:“你告诉我,你喜欢拍戏吗?” 彼时的宁策才二十岁出头,早已叫命运磋磨平了一身的少年锐气,穿一身洗得发白的短袖,紧紧抿着唇,不爱说话也不爱笑。
内心歉疚着,也只是因为辜负了他师兄的期望而歉疚,满心浑噩,从未想过会从他人口中听见“喜不喜欢”这个问句。
他微微瞠大了眼睛,像是惊讶,抬眼看了师兄半晌,又有些茫然地垂下了头。
“我不知道。
”他如实回答。
不是不知道喜不喜欢拍戏。
而是除了拍戏,他不知道该做什么了。
他才二十岁,所度过的前二十年就像牵了线的风筝,虽然飘荡无所依,可线的另一端总归有人牵引着,叫他不至于失掉方向,不至于去往歧途。
一次又一次因为父家的事情失望的时候,他总想着,总归他还有为数不多的几个亲人,盼着他好,盼着他顺遂。
为了这些人,他总该活出个人样。
如今母亲终于从整日的疯癫中彻底解脱,外公也因病溘然长逝,他远渡重洋,磕磕绊绊地找回来,看到的就是这一地的干干净净。
回国那一晚寒风凌冽,他拖着行李箱,沿着街巷走过万家灯火,站在空荡的祖屋门前一回头,恍惚惊觉原来这偌大的世间,他已没有来处,也寻不到归途。
这竟然是他二十岁就被迫明白的东西。
于是他开始日复一日的浑浑噩噩,抽烟,酗过一阵子的酒,后来让凌远上门骂醒了,又拎箱子去他那栋窄窄的八十平米出租房住。
国外那劳什子学位他没有继续读,拿不到文凭,回国也找不到正经工作,只好在影视城片场里给人家跑腿打杂,端过茶递过烟,数着天数收几张毛票,就这样得过且过地虚度光阴,竟然也偷生了将近半年----直到他师兄大老远从Q市过来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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