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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予坐在车上,一边胳肢窝底下夹着一个行李箱,包里的桃木剑硌得他背生疼。
他颠得上下起伏,有几次都觉着差点没被甩出去,绷紧脚趾才勉强坐住。
七哥这车非常拉风,十分气派,底盘很高,轮胎很大,跑起来轰隆作响,除了坐着憋屈,倒是没什么别的缺点。
五分钟前,司予硬着头皮从雾中拉回两个行李箱,看见七哥身披斗篷的修长身影,单手一撑,轻轻松松跳上了车。
司予站得远,看这车轮胎足有一般车轮两倍大,像是一辆越野车。
他心中一暖,七哥竟然开这么好的车来接,果然是十分重视他这位乡村教师。
他兴冲冲地拉着两个箱子小跑上去,绕到另一侧的副驾位置,扒着车门踮脚看了眼,才发现这根本不是越野车,它比越野车特别多了——它特别就特别在它是辆拖拉机。
司予头一次和拖拉机近距离接触,还觉着挺新鲜,他咽了咽口水,心里安慰自己这穷乡僻壤哪来的越野车,能开拖拉机出来接他就相当于藏族人民献哈达,已经是最高礼遇了,总比骑个小三轮来得好。
他对拖拉机了解非常有限,小时候看过一部乡村爱情偶像剧,剧里边拖拉机是载猪用的,样子比运货卡车小点儿。
男女主角把一头头猪扛上拖拉机,男主角在吭哧吭哧的猪叫声里向女主角深情表白:“小美,看咱家的猪,多壮,多肥,就和我对你的爱一样。
” 后来他工作了,有次下乡做项目推广,才知道现在的拖拉机早今非昔比了——七哥这辆拖拉机通体刷着黑漆,轮胎足有半个人那么高,看外表炫酷程度不必四驱车差。
司予伸手在车门上摸了一把,感叹果然是大晚上都要披斗篷带兜帽的男人,开的车也与众不同。
“七哥,我坐哪儿?” 司予往驾驶座里看了两眼,就一个位置,于是踮着脚问。
七哥抬手掀开兜帽,宽大的袖子顺势滑落到小臂,他的皮肤很白——是一种久不见光、近乎透明的白;手掌很大,手指也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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