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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里抱着个盆,两步三回头地盯着我看了几秒,随即露出惊愕的神情:“等等,你是秃子哥?” 我几乎同时认出他。
人没怎么变,但黑了,高了,也壮了。
我听到这许久都没人叫过的外号,眉头一皱。
耿一直是个二百五,小时候这样,大了也没变。
他把盆一摔,扑过来抱住我:“哎呦我靠,多少年没见了啊?咱俩怎么这么有缘!我就在这间住,你哪儿?” 我喘不过气,肉贴肉在这个天气不会让人愉快,伸手推开。
“你隔壁。
” 耿一直曾用名耿直,和我的渊源要追溯到小学三年级,他做过我的邻居。
那个夏天又潮又热,我头皮上长了汗疱疹,怕感染,自己剃了光头。
某天下午他被一群大孩子欺负,碰巧被我看见。
虽然从面相上看不出来,但我确实常有头昏脑热、热血上头的时候,凑巧路见不平,于是出手相助。
打那以后,这小子见我就喊秃子哥,虽然我比他还小几个月。
没多久,他爸就娶了富婆,搬到了景区边上那套带院的大别墅。
离别的时刻没什么特别,就像是生命中无数个擦肩而过的人一样,挥挥手就走出了各自世界。
我是悲观主义者,心里虽然也有触动,但一旦接受人就是要不断说再见的社会规则,就没什么值得难过的了。
更何况玩伴,玩伴,本来就是玩儿完就得散。
耿一直透着股傻劲,这点从小到大都没变。
所以久别重逢,相处起来也不觉得尴尬。
他拍拍我的肩膀,我问:“你舍友…人怎么样?” 青春期时我还有着不值钱的薄脸皮,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就像是暗恋校草的姑娘,想打听人都要拐弯抹角。
耿一直果然没多想,掰着手指数:“一个姓程,从外省来的;一个姓周,省篮球队的,那身板,那肱二头肌,哎我给你讲,他……” 迟迟没有讲到目标人物,我只好打断:“一间四人,还有一个呢?” 耿一直怪叫几声:“哦那哥们,帅他妈惨了!绝对是硬通货,不吹牛逼。
” 这么夸张? 我明明不认识裴雁来,却莫名与有荣焉,半笑不笑回了句:“哦。
” 很诡谲的心情。
“好说。
”耿一直端起盆:“你跟我去宿舍见见不就知道了。
” 男人是得靠兄弟。
一声兄弟,一辈子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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