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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1/2)

明玉“哼”一声,道:“不就是怕不够热闹,搬出齐王来硬蹭。

” 我说:“那曲水流觞如何?不是说风雅极了?” 她们个个一脸嫌弃:“烂大街多久的把戏,家家聚宴都来这么一出,有什么风雅。

” “那生得很俊俏的京城第一才子呢?” 她们更是嗤之以鼻,群起而攻之。

“会写两首酸诗也成了京城第一才子!” “哪里俊俏了,给齐王提鞋也不配!” 我见她们怨气极重,乖乖地坐在一边闭嘴。

“阿黛,”七嘴八舌讨伐一阵之后,明玉对我说,“幸好你今日不曾去六安王府,早知如此,我宁可跟你去广寿寺拜佛。

” 我讪讪的,竟有些做贼心虚之感。

可切莫让她们知道那祸水今天去见了我…… 明玉她们离开之后,我继续坐在窗台前,望着庭院上方暮色渲染的天空。

有一件事,我觉得很是耐人寻味。

按照约定,明日,我便会去同春园取我的花,他自然能见到我,有话也能当着我的面说。

他何必多此一举,又是到我家里打听我的动向,又是跑到这广寿寺来见我? 还有那本书。

说是书,其实算是一本手记。

里面写的,都是些照管栀子花的心得。

字迹齐整,纸页也崭新,可见是刚刚写好的。

我虽然对书法不甚在行,不过,我有个喜欢书法的兄长。

他书房的藏品之中,有齐王的手书。

我特地去找来看,两相比照之下,确定了这正是齐王亲手所写。

对于齐王这等拒人千里之外的性情而言,这是不是体贴得有些过分? 心头又变得痒痒的,就像坐在秋千上,荡来荡去。

有没有一种可能,他对我有意思? 第三十五章旧事(七) 这念头出来,我一点也不觉得意外。

说实话,我自认我这皮囊生得很是不错,长这么大,也没少遇到有男子吐露倾慕之心。

一直以来,我如果感到谁对我有意思,那后续之事就会证明他确实对我有意思。

当然,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应该会有我看上了对方但对方看不上我的,但这样的事还从来不曾有过。

就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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