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张岳和赵红兵等人说着话,看得却是清楚,丁小虎等4,5个人明显占据了上风,双方的战斗力根本就不是一个层级的,两分钟后对方开始溃败,一个接一个的逃出了夜总会。
“你家有的是钱,让你在外面这样打,是吗?”打架结束后,小梅莺莺燕燕的走了过来。
“是他们先惹我的,是我弄坏的东西,我赔你不就结了?”丁小虎一副无所谓的表情。
“告诉小梅,让那孩子快走,赔钱什么的明天再说。
他留在这里一会非再打起来不可”张岳对富贵说。
张岳是老江湖,凭着嗅觉就知道这事肯定没完。
据说此战中,丁小虎鼻子被钢管砸破,虽然伤得不怎么重,但是鲜血横流,很是狼狈。
大家都认为他鼻梁被砸了一钢管却没砸断简直就是个奇迹。
“你快走吧,这里的帐,明天再算”小梅说。
“我说了弄坏东西我赔,你凭什么让我走?”丁小虎说。
丁小虎从没在女人面前跌过份。
“过一会他们找人来了,你想跑都跑不了” “你问问去,我怕过谁?”丁小虎说完就去了洗手间洗脸上的血。
丁小虎小时候住在西郊,14岁的时候才搬进市区。
他小时候所在的西郊,绝对是我市的流氓高产地,盛产流氓。
不但高产,而且质量过硬,堪称我市黑社会成员的摇篮。
李老棍子,张浩然,老五,黄老邪等老混子均来自于西郊,张岳小时候也住在西郊。
就算到了今天,如果说我市最有名的黑社会头子有十个人的话,那么来自于西郊那个黑社会摇篮的流氓起码有四个。
荷兰有球星加工厂阿贾克斯,我市有流氓加工厂西郊。
从西郊走出来的混子各个心黑手毒,在人数相近的前提下,市区里的混子通常不是西郊流氓的对手。
大家都说,“城西黄老邪”就是因为比别人早一步来了市区而且跟了李老棍子才有的相当的名气,如果黄老邪不进市区而是留在西郊,早就被西郊的流氓打得后半生不能自理了。
日后由于丁小虎的关系,二狗认识了很多来自于河西的流氓。
二狗对大家对黄老邪的评价很是认同。
写到这里,二狗想起了分析不同人群相似性和差异性的一种基本分析方法,先验分类。
所谓先验分类就是根据收入,职业,年龄,所在区域等人口统计特征进行分析,从而判断某一群体所表现出来的一些共性,为了能更好的阐述我市混子的构成情况及特征,二狗认为以区域判断最为合理。
根据区域,二狗把我市的混子分为四类。
西郊流氓:西郊是农业区,家中大多从事第一产业,混子们多数无正当职业,民风最是彪悍,全市超过一半由斗殴引起的命案都是西郊流氓干的。
90年代市区的流氓都已不偷不摸不抢了,但是他们却还在干,不够与时俱进。
他们来市区需要乘公交车,从市区开往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路德认为梦想的尽头,就是摸鱼。 所有的努力和受苦都是为了有朝一日可以光明正大的摸鱼。 他的目标在旅行中变了又变,最终发现,这才是他内心深处最渴望的东西。 这是一个发生在小智刚刚踏上神奥舞台时的故事。 一个从迷茫中走出,逐渐坚定决心,不断成长的故事。 标签:宝可梦、宠物小精灵、口袋妖怪、神奇宝贝 /
【主文野】 惨遭杀害的我幸运地绑定了一个续命系统,只要多接任务好好赚钱,就能成功苟命。 系统:崽,让爸爸看看你的异能,瞅瞅你这倒霉孩子能做啥。 令人头秃的是,我的异能力名为【薛定谔的二五仔】,能力发动后,多疑如琴酒这样装了卧底雷达的男人也会将我当作最可靠的自己人。 不翻车,我安和千夜绝不翻车。 系统爸爸对我的异能力惊为天人,如我这般的人才只为一个组织工作简直暴殄天物! 铁打的工资,流水的我/
婚后的林嘉歌,没多久就被时瑶逐出家门了,他为了回家,用尽所有的方法都没能成功,最后将目光放在了小包子的身上。 小包子听完林嘉歌的提议,和他勾了勾手指,软萌萌的回:合作愉快! 于是 小包子收到机器人的当晚,把时瑶骗到餐厅,偷偷对林嘉歌说:爹地,妈咪陪你吃饭。 小包子收到奥特曼的当晚,把时瑶骗到游泳馆,偷偷对林嘉歌说:爹地,妈咪陪你游泳。 小包子收到小火车的当晚,把时瑶骗到酒店套房,给了林嘉歌/
那天,黑发蓝眼的少年听到了世界的声音── 〔一切重新开始,你是否还会选择拯救这个世界?〕 ─ 藤丸立夏这一生只玩过一个游戏。 其名为,命运冠位指定(fate grand order)。 指定人藤丸立夏,冠位御主。 法兰西圣少女的旗帜,誓约胜利之王的宝剑,尼罗河流域热砂金黄的国度,七宗罪的降临。 昔日年少之梦的亡者,在海水和尘埃里归来。 相传横滨有一本奇妙的〔书〕,据说被写在上面的一切都会成/
诸鹤一觉醒来,发现自己不仅成了最后一只没有飞升的玄鹤,还穿进一本万人迷小说里,当上了里面的摄政王。 摄政王身体羸弱,姿容绮丽,性情暴虐。 临政两年,朝野哀鸿遍野,百姓生不如死。 诸鹤: 做摄政王好,吃好穿好,更好的是过个几年之后 拿主角受剧本的万人迷小太子晏榕名冠天下,德行无双,引风流人士竞折腰。 邻国皇帝:阿榕,摄政王不仁,待我为你平了这乱世! 镇国大将军:太子殿下,末将愿为你取摄政王项/
程序员陶知越穿成了一篇狗血总裁文里的炮灰,他是书中导致主角攻霍燃残疾又心碎的初恋,最后被主角夫夫报复致死,格外凄惨。 陶知越毫不犹豫,当场跑路。 作为一个死宅,他坚定地蹲在家中与电脑为伴,沉迷于精彩沙雕的网络世界,好不快乐。 开玩笑,剧情就算想让他和姓霍的相遇,也没有机会好吗? 某天刷论坛时,他看到这样一个妄想型钓鱼帖: 【标题】被四个同性一起追求,但我是直男,应该怎么委婉又礼貌地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