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能精准的找到他们! 不过,八大部落,近百万人口,并不是每个部落都能定居在大鲜卑山的。
像拓跋部和长孙部这样的部落,因为宗法血缘上相对较远,故而就在外围一带随着水草迁徙...... 这也让他们有了更多的机会和其他民族进行基因融合,以及文化交流。
故而,这两个部落聪明人,还有长得漂亮的女人就特别的多! 就连慕容雪的妈妈,鲜卑可汗的大妃,都是来自于盛产美女的长孙部! 鲜卑可汗的意思是,既然匈奴碍辛部已经覆灭了。
其他的匈奴部落也元气大伤,不会再构成威胁! 那就把长孙部还有拓跋部都给迁徙过来,占据燕山以北和以西这片的草场,作为战略缓冲,全部交由江明管理。
这和江明的想法不谋而合。
如此这般,燕山防线和燕山以南,有自己的郡兵看家护院。
燕山以北又有自己的两大部落给自己放羊牧马....... 江明坐北朝南,面南而居,睥睨天下,可谓占尽了天时地利! 看似这回赚得盆满钵满,但也有让江明‘头疼’的事! 那就是,这拓跋部和长孙部的可汗,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因为鲜卑和匈奴有一个共同的习俗,那就是“收继婚”,又叫“蒸报婚”。
讲的是,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 意思是,首领死了,继任者应该娶他的老婆,无论对方是婶母还是寡嫂。
有功之人来接替首领,也是一样的,不能让人家孤儿寡母没有着落...... 关于这一点,江明也略有耳闻。
毕竟,他穿越前学过《史记》和《左传》,都是这么记载的! 拓跋部的首领,在孤狼山之战中战死了,留下两个儿子,一个七岁,一个才三岁! 按照鲜卑的礼法,江明应该娶他们的娘亲! 名分上还是不是大妃不重要,关键是不能不管先首领的遗孀。
而长孙部的情况就更特殊了...... 长孙部的首领,两年前就病死了,之所以一直没有继任者。
那是因为,他的大妃和鲜卑可汗的大妃,即慕容雪的妈妈,亲姐妹。
长孙部一直由鲜卑可汗代管,没有名义上的汗! 现在,江明成了长孙部的汗,按照鲜卑的礼法,他也该把慕容雪的姨妈给娶了...... 喜欢人在古代,从抢山神娇妻开始崛起请大家收藏:()人在古代,从抢山神娇妻开始崛起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这个世界有一个平行世界。只有被选中的人才会穿越过去,参加各种逃生游戏。白乐水也穿越了过去。不过他不一样,别的玩家在逃生,而他被安排当鬼。 系统:让我们登顶成为最大BOSS吧。 第一个副本:豪门疑云。 角色:新嫁的寡嫂。 角色基础设定: 1,你是个疯子。 2,你是个女装癖。 请宿主保持设定融入副本背景,不要崩人设不要被玩家发现鬼身份,淘汰求生玩家吧! 白乐水:这设定没错??? *******/
沈宁馨毕业后进了家企业,做了一名实习生。 公司里氛围不错,工作也比较清闲,同事们都很照顾她,除了那个成天黑着脸,没有一点人情味的冰山老板。 这个方案不合格,重新改。 你这单子做的是怎么回事,我之前告诉过你几遍了? 今天要是再做不完,晚上就别想走了。 沈宁馨感觉自己上辈子绝对作了孽,所以才会摊上这么个一点都不可爱的上司。 直到有一天她偶然发现了上司的微博小号。 今天大家下班后聚餐没带我,我好/
九津珀一直认为自己是一只萨摩耶,他有着雪白柔软的长毛以及天使一样的微笑。 虽然食量大了点,食谱奇怪了点但也没有人规定,萨摩耶不可以吃咒灵和妖怪嘛! 在寻找好友的路上,身边奇怪的人逐渐增多。 会搓黑球有着奇怪刘海的饲主+1、讨厌的白毛六眼+1,友善的同班同学+2,图谋不轨的长发除妖师+1 刚找到好友没几天,便和只花狐狸滚作一团进了扭曲的时空,身边增加了n个奇怪的刀剑付丧神。 九津珀被散发不详/
燕妙妙胎穿了一本BL,成了原书中梗在官配之间的二师姐。 为了早一日磕到真cp,老母亲燕妙妙身体力行地当起了助攻手,立志要为自己的大师兄和小师弟奔向人间大和谐添柴加火。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 仙侠世界里,到底几岁才能拥抱大和谐? 五岁的燕妙妙抱着怀里刚满月的小师弟,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小剧场】 妙妙师姐!温师兄中了迷心散,正在冷泉中运功排毒! 燕妙妙眼前一亮,转身就把榻上睡得正迷糊的小师弟扔进/
因心脏病去世的颜修玉,穿到了自己死前看过的一本书,成为了和自己同名同姓的反派大BOSS。 当他看着床边将来会置自己于死地,让自己五马分尸的反派大徒弟跪倒在他的床下颜修玉瑟瑟发抖。 秉承着生命至上的他只想要远离慕容墨,不想要卷入到剧情当中, 只是看着被其他人欺负得伤痕累累的那个人,心里面的隐秘的善念终究不忍心。 他收慕容墨入门中,教他所学,救他于水火之中,哪料徒弟对他竟然起了那种心思! 关键/
世人都以为音晚和淮王萧煜是被一道圣旨硬凑到一起的,郎无情妾无意,是一对怨偶。 但无人知道,音晚爱萧煜。 从小,他便是她眼中的白月光,她也曾真心想与他相濡以沫,做一对恩爱夫妻。 可经历朝堂残酷纷争后的萧煜早已不是年少时纯良温善的模样。 他性子乖张,残暴狠戾,为争权不择手段。 终于有一日,音晚下定决心要离开他了。 她以为这也是萧煜的意愿。 谁知,她将和离书递上,却被萧煜撕得粉碎。 他指骨修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