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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是那个小神官么?还真是关键呢!”一旁娇小的女性声音清澈带着活力,好像一个活泼的夜莺一样。
苏格眨了眨眼睛问:“关键?” 罗根解释说:“现在是十一月底,趋近于年底了。
贝恩市的三个神官都前往都城参加圣诗班的选拔。
因此在最近一个月中,整个城市是没有神官的。
所以你出现的十分关键。
” 苏格听完了然,随后脑海迅速抓住了其中的一个自己没听到过的关键词:圣诗班。
老城的青年蹲下来笑呵呵的看着二哈说:“这只狗养的很好,未来它会变成你最忠实的伙伴的。
” “谢谢您的夸奖,先生。
”苏格道谢说。
青年虽然看上去很喜欢二哈,但很克制的没有伸手去抚摸,站起来伸手说:“巡夜人,马克思·肯尼斯,很高兴遇到你这样一个好主人。
” 一旁的夜莺少女笑嘻嘻的说:“我叫波比·珀修斯。
马克思最喜欢狗了,如果你能让他摸一下,我相信你们会很快就成为朋友的。
” 看着三个人笑容满面的样子,苏格眨了眨眼睛有些回不过神。
罗根笑着说:“是不是有些意外?那些常年在夜间行走的人为什么不像那些吸血鬼一样阴沉冷漠?” “没!没有!”苏格急忙摇头。
马克思看着二哈说:“人们畏惧我们也是正常,毕竟每天晚上我们想幽灵一样走动,驱赶着街道上所有人。
不过我们和正常人没有区别,只不过白天会想虚弱的病人一样,无法剧烈行动。
” “你想摸就摸一摸吧,它很懂人性,你对他的喜爱他能感受到。
”苏格从马克思那一双翠绿色的眼中看到了浓烈的喜爱和渴望。
这是一个真正的爱狗人士! 二哈本身就十分活泼,在确定不是敌人之后,十分自来熟的凑上去,用脑袋蹭了蹭他的袍子。
苏格嘴角微微抽动,心中暗道:“不愧是最容易和罪犯达成共识的狗,你这也太自来熟了。
” 马克思看到这,顿时乐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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