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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节 却是琉璃火,未央天(1/4)

张岳有千万家产,而且很多财产是光明正大的,够家里花上两辈子的,他完全没必要像是九宝莲灯一家那样如此悲壮。

据说张岳受审期间胆气极壮,根本就不在意审讯他的那些警察。

“张岳,你知道你犯的是什么罪吗?” “我没杀人,没放火,你说我犯的是什么罪!” “你这是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 “呵呵,你非说我是,那我就是了。

我就承认了,行了不?” “你这是什么态度?” “不就是我的朋友捅死了那姓袁的吗?如果他不是有个当官的爹,你们会抓我?就算你们说我组织黑社会性质的团伙,那按你们说的,我也组织很久了,你们怎么今天才想起来抓我?” “……你这是什么态度?!是你指使杀死的袁老四。

” “我怎么指使了?” “你说的:给我打,打死他。

” “那就是我一句口头语。

如果我说句我“草你妈”你还判我强奸未遂啊?” “……” 张岳的铮铮铁骨,怎么会服那些小警察? 张岳在里面的确是挺硬,但在外面的赵红兵、沈公子、九哥等人都急坏了,因为他们都已经听到了确切的消息:这次,我市要把处理张岳定为扫黑的“典型”。

只要是个中国人,就知道树立“典型”是个概念。

好的典型有张海迪大姐姐、赖宁哥哥、黄继光、邱少云、董存瑞、孔繁森…… 坏的典型有哈尔滨的乔四、贪官刘青山、张子善…… 或许在这个世界上像他们这样的人很多,但是他们被很幸运或很不幸的树立成了“典型”,就成了标签性的人物,永远被供在圣坛上或永世不得超生。

抓“典型”是每届政府、每届领导都必须做的事儿。

张岳这次,真被抓成了典型。

1996年,全国人代会首次使用了“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一词。

1997年,新的《刑法》也给予了“黑社会性质组织”严格的定义。

1998年,张岳犯了事儿。

在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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