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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算杀人,为什么要打呢?杀人一劳永逸不好么? 其实她对于蝙蝠女的了解,远远不如弄臣,弄臣说蝙蝠和她是同类,一点没错。
弄臣尽管杀人,但她不经常这么做,因为她更喜欢看到所有人心中都充满她布下的混乱和疯狂,然后大家一起放声大笑。
蝙蝠从不杀人,因为她希望恶人心中充满对她的恐惧,对蝙蝠的恐惧。
她会打断敌人的手脚或者脊椎,用最残忍的方法虐待敌人,致使他们永远瘫痪在床,让恐惧折磨对方一生,就像是恐惧折磨她自己一样。
永远活在恐惧中,远比死去后获得解脱更加残忍。
所以,当戈登以及有些人觉得她是哥谭的女英雄时,布莉丝从来不会认为自己是,只因她的行动中充满了私刑的意味,是为了用暴力手段发泄自己的恐惧。
哥谭只是她的猎场,而她狩猎恶人罢了。
这大概也是那么多的蒙面人前往哥谭的原因,因为她们发现了蝙蝠女和自己的相像之处。
布莉丝的这种战术一开始是好用的,但是之后反而变了味道。
因为出现了弄臣,这个疯子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就算布莉丝把她打得全身骨骼变形,她依旧高兴地大呼小叫,笑个不停,仿佛布莉丝让她很舒服一样。
下一次出现,原本那会让她瘫痪或者残疾的伤势,总是莫名地早已康复,她可以继续和蝙蝠玩新的游戏。
除此之外,越来越多有医学背景的人汇聚哥谭,哪怕蝙蝠折断她们的手指阻止她们治疗自己,她们之间也总是乐于互相帮助,继续游戏。
比如缄默,她小时候是布莉丝的朋友,家族也是故交。
长大后,她成为了疯子,但依旧是医学方面的超级权威,她自己能给自己动手术,只要一把刀,连镜子都不需要。
蝙蝠女无数次把她打残,下次出现她依旧活蹦乱跳。
雨果博士,猪脸,急冻人,稻草人等等,全部都是生物学或者医学专家,他们能治好任何被蝙蝠造成的伤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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