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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一双素手,最后就涂成这么个狗啃般的玩意儿。
玲珑冷着脸,把手上还未干透的凤仙花汁全朝永安侯身上抹了,一边抹还一边甩脸子:“侯爷瞎闹腾什么,说了不要你涂,非要涂,你瞧瞧,这可还能看?” 她即便是生气也带着娇嗲的媚态,不像是在发火,倒像在撒娇,永安侯怎么可能生气,他捧着夫人小手连连安慰自责,最后不得不忍辱答应她给自己也染指甲的要求。
堂堂永安侯,身高八尺面如冠玉,多少大姑娘小媳妇惦记着,爱慕着他威风凛凛的姿态,可现在他坐在自己妻子面前,乖巧的如同一只小绵羊,伸出手任由她在自己手上瞎捣鼓。
玲珑创意十足,只给永安侯涂了指甲不够,还自个儿在上头画了一只只圆润的猪头。
她画的得意洋洋,永安侯哭笑不得。
初芷在一旁,从侯爷进来开始她就满怀期待,可直到现在他也没有注意到她。
初芷有些慌了,她不得不抬起头,希望永安侯能看见自己。
许久不见了,侯爷定然是没想到自己会回来,只要她抬起头,他就一定看得见她。
玲珑看到了她的小动作,只是不以为意,她喜欢简单粗暴的干脆,也喜欢曲折迂回的委婉,初芷这样的人,就如同死而不僵的百足虫,见了棺材不落泪,撞了南墙不回头,不一点点玩死,永远都不会咽气。
永安侯对她能有怎样的深情厚爱呀,她怎么就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觉得永安侯非她不可? 门当户对这四个字可不是随口说说,也就是摊上了原主这么个温柔到愚蠢的女人,才成就了初芷跟永安侯这段孽缘,换作任何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初芷早在养出这番瘦马情态时便被处理了。
原主的父母鹣鲽情深,连带着她也不谙世事,还以为嫁到了如父亲般的良人,哪里知道这根本就是她的催命符。
永安侯喜欢初芷什么,玲珑不用想都知道。
原主娇怯天真近乎懦弱,什么都听初芷这个大丫鬟的,对其十分信任,这样的女人就如同菟丝花一般没有主见又死板无趣,在马背上打天下的永安侯怎么可能看得上。
兴许原主的柔弱会勾起他短暂的怜惜,可这种怜惜很快就会消散,气质独特娇弱又不失坚强的初芷便入了他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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