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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在沈识檐看来,孟新堂很神奇的地方,他能知道你在想什么,能在你对你的猜测难以启齿的时候,告诉你一个答案。
“你的父亲是一个好医生,我很钦佩他。
这样一个人,不会在面临死亡时,去否定自己毕生的倾力奉献,因为他的一切所为,都是理性的。
”孟新堂停顿半晌,接着说,“人心最难测,有时也最可怖,但是我们不是在为人心活着,也不该活得惧怕人心。
” 孟新堂的话说得不算浅白,但沈识檐听懂了,因为这些,他都曾想过。
许多年前曾慌张地去追过的答案,就在这么一个晚上被月光酿了出来。
沈识檐突然感觉到了踏实。
自己相信是一回事,有人与你一起相信、告诉你你不是盲目的,又是另一番感觉。
此时的孟新堂刚刚从听闻的痛苦往事中将心情抽离出来,可他马上又想到,自己的安慰之言未免太冠冕堂皇。
“不该活得惧怕人心”这句话说得轻松,沈识檐在这样的处境中,要怎样去接受人心那丑陋的一面? 他完全认同沈识檐之后的选择,却又好奇,到底是什么让他如此坚持,即便曾遇至亲之人的血也没有退去。
他沉默了一会儿,又问:“那么,为什么坚持要做医生?”说完,他补充说明似的强调:“不是质疑你,只是觉得你很了不起,如果是我,未必能做到。
” 闻言,沈识檐轻轻抬了抬下巴,眯着眼睛说:“喜欢。
” 他回答得很快,该是一个烂熟于心的答案。
“从我小时候去医院找我父亲开始,我就觉得医院是个很神圣的地方,一个人与这个世界的初遇与告别都在医院发生,或者说,它是一个迎来送往生命的地方。
” 孟新堂哑然:“这样吗?” 沈识檐点了点头。
这就是人与人的不同了,孟新堂能接受迎来送往这个说法,但恐怕他自己会因此避之不及。
这和待客是一个道理,生命有多可贵,它的迎来送往就会有多麻烦,有多凸显世间百态。
“最开始就是这么简单的理由。
我曾经跟言午说,他喜欢弹琴所以考音乐学院,我喜欢做医生所以考医学院。
这个职业有风险,累,我都知道,可这都不会成为我要放弃它的理由。
就像你说的,我们选择一个职业,不是因为它能带给我们多少荣耀、多少财富,而是我们认同它的意义。
” 孟新堂听了有些愣,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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