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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明白了第一次见面时那奇怪的感觉是什么。
沉吟片刻,他还是走了过去,而且比平日的步伐要更快一些。
他没有想要打扰沈识檐,所以并没有出声,但在他刚刚接近了沈识檐时,沈识檐却像是感应到了什么一般,突然抬头看过来。
迎上他恍然的目光,孟新堂便露出了一个微笑。
礼堂里的灯光是孟新初心仪的暖黄色,夹着白光,亮堂又不赤条。
最大的水晶吊灯已经被孟新堂抛在脑后,他逆着光,光却跃到他的肩上和眼底。
沈识檐自认不是个以色阅人的人,声色之后便是犬马,皮囊这东西,没有内核亦经不起风霜,实在不值一提。
但在触及孟新堂的那一刻,他突觉自己此刻变得前所未有地轻浮。
???? 朝他走来的人很好看。
这个人穿大衣会很好看。
这是他唯二的想法。
“你……穿这身更好看。
” 孟新堂还未彻底走过来,沈识檐的话就已经跳出了口。
语带停顿的露骨夸赞,大多都没有经过深思熟虑。
孟新堂没料到他会是这样的反应,也没料到他会说出这样的话。
但听见之后,他生平第一次,为自己的外表庆幸。
大厅里穿行着那么多人,停留着那么多人,却好像只有他们两个人,在走近。
“识檐。
”一个声音忽然惊扰了这接近,徐扬指着电脑屏幕问,“《Ifoundthelove》,要放吗?” 沈识檐重新弯下了腰,孟新堂的目光却还在他身上落着。
又过了那么几秒钟,孟新堂才朝旁边看了一眼,正好与徐扬对上了视线。
缓缓地,孟新堂眨了下眼睛,然后朝他露出了一个很符合礼仪标准的微笑。
作为一个亲属,在婚礼现场真的很难闲下来,孟新堂刚在沈识檐身旁站了半分钟不到就被几个长辈叫去了,等处理完那边的事情再回去找沈识檐,却发现那里只剩了那个女孩儿,沈识檐和徐扬都不在了。
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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