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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米镇位于阿思雷克斯家族领地西北部,距离格兰之森不远。
这座镇上拥有一座铜矿山,属于资源重镇,且位于交通要道附近,原本,应当是个繁荣茂盛的地方,每一天都会有商队、车队、运输队在街道上来来去去。
然而,此时此刻,从镇子各处的建筑中冒出的一蓬蓬烈焰,在街道上发生的一场场屠杀,镇民口中的哀嚎与悲鸣,却将一切的热闹气氛都驱散得干干净净,并将原本宁静的日常风景,泼上了无数刺眼的红色。
一周前,米狄的父亲,英格曼伯爵已经下达了坚壁清野的命令,奈何塔米镇规模不小,至今尚未撤退完全。
而既然镇民还没走光,驻军自然也还在这里。
只不过,面对着约瑟夫家族的这支名为“血狼”的千人大队,不足百名的守军已经死伤殆尽。
冲进了城镇,血狼士兵一边大笑着,一边迫不及待地开始享受掠夺与杀戮的乐趣。
一座又一座民居的大门被砸开,一个又一个市民被驱赶上大街,接着沉重的大剑不断地斩下,溅起无数血肉的碎片。
原本繁华的镇子,在血狼的爪下,已经成为了死亡的地狱,恐惧的囚笼。
“大人,奎宁少爷的命令,是尽快占领塔米镇毕竟开始布防……”一旁的副官终于忍不住出声提醒。
要知道,现在死在血狼士兵们剑下的,可不是什么农夫或者老弱病残,而是塔米镇经验丰富的矿工,以及那些负责管理与运输的商人们,对于一名领主来说,这些都是财富。
现在结果又是烧又是杀的,难不成最后献上一座死城给那位颇要面子又野心勃勃的新主人? 血狼副官对此感到十分担心。
“管那么多干嘛?到时候对奎宁少爷就交代一下,抵抗激烈,不得不全歼,不就行了?”有着“狂狼”之称的千人队队长往地上啐了一口,大大咧咧地道,“在那个老不死的伯爵手下憋了这么久,好不容易可以杀个痛快,你少在这里废话!” 看了一眼沉浸在兴奋之中的“狂狼”队长,副官只能明智地选择了闭嘴。
同时开始考虑,接下来该用什么样的说辞来面对奎宁少爷。
至于夺取塔米镇,这种事情还会有悬念么? “杀光所有人!”狂狼又发现了一队大约数十名正在抵抗的阿思雷克斯家族士兵,当即大喝一声,就像发现了猎物的野狼一样,带着精锐们率先冲了上去。
守军队长眼看着根本没有活路,索性咬牙迎头冲了上来,试图狙击这个看起来就是首领的敌人。
“找死!”狂狼冷笑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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