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变不出来也得变! 回去的路上,一无所知的董建安还在说:“杭柏第一次同意相亲,咱们可一定要给他找一个各方面都不错的,对了,你那同事长得怎么样?” 沈容单手支在车窗上,瞟了他一眼:“怎么,你想看?” 董建安马上识趣地摇头,并撇清自己:“哪能啊,只是相亲嘛,第一印象很重要,都对一个人的外在不感兴趣,哪还能对他的内在产生兴趣!”尤其是男人可是视觉动物。
当然,董建安最后一句没敢说出来。
不过沈容还是明白了他的意思。
确实,不管在什么环境中,长得好看的人总是相对比较占优势。
在恋爱方面这一点尤其明显,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从小到大,班上长得好看的男同学和女同学缺人追吗?都说要注重心灵美,别那么肤浅,但一个漂亮的大美人和一个长相寡淡的普通人站在你面前,你会忍不住多看谁一眼,用脚趾头想也知道。
他这话倒是给了她提点。
杭柏这人明显有古怪,又不是真相亲,她总不能把自己的同事介绍给杭柏,万一有什么,岂不是坑了同事。
所以只能另外找人了?找谁呢?要好看,能吸引杭柏,这可不容易。
沈容的目光一转,落到路边一个不停发杂志的大妈身上。
那大妈捧着一叠厚厚的廉价杂志,封面上一个穿着比较暴露,皮肤白皙紧致,容貌精致的女孩,不过杂志下面的标题就不那么好看了“无痛人流就上爱丽妇科”。
这种垃圾忽悠杂志上的封面也不知是盗图还是真的请了真人模特。
就算请模特估计也就几千上万块,贵不到哪儿去。
这可给了沈容一个启发,国内的车展上,普通的车模露着大长腿,细高跟,辛辛苦苦站一天,脚都磨起了泡,也就千儿八百块。
能去做车模的,颜值在普通人中至少是耐看,身材也一定很不错。
既然找不到合适的同事,不如花钱找个漂亮的模特、礼仪去。
既不怕坑了人姑娘,而且漂亮妹子一亮眼,保准把杭柏这种技术宅男的注意力转移走,等有了新目标,也许他就不会天天顶着自己这个无关紧要的路人了。
打定了主意,沈容也不愁了。
花钱,而且是花小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嘛!殊不知,是她想得太轻松了。
次日,她提前下了班,趁着董建安还没回来,开始翻箱倒柜,寻找原主比较值钱的首饰。
结婚时的三金还有钻戒,怎么也能卖几万块回来,有了这笔钱,还有什么事不能办。
但等沈容打开首饰盒子,却发现里面空荡荡的,钻戒、金手镯、金项链、金耳环都没了。
她把盒子盖上,再把抽屉合好,锁上,用力拉了拉,拉不开,抽屉没坏,钥匙没丢,这首饰还能自己长翅膀飞了不成。
沈容筛选了一下原主的记忆。
关于这些首饰,她刚结婚那会儿,也经常戴,尤其是钻戒,只是最近两年,原主稍微长胖了一点,手指也粗了一些,原本刚刚合适的钻戒戴上去有点紧了。
每次取戒指的时候,都比较费劲,久而久之,原主就不怎么戴了。
她本来也不是很喜欢戴这些东西。
所以,结婚的钻戒和金首饰都收了起来,放进抽屉里锁了起来。
上一次看到这些首饰,都是两个月前的事了,那次原主找东西打开抽屉,无意中瞄了一眼,当时首饰都还在。
这说明,这些首饰应该就是最近两个月内丢失的。
家里只有两个人,又没有进过贼的迹象,门窗、抽屉的都好好的,这些首饰原主没拿,那是被谁拿走了,这答案呼之欲出。
再结合,自己问董建安要两千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1. 秦楼从小就像个疯子,人人畏怕。只有一个人不怕,还帮他关住了心底的魔鬼。 后来女孩儿成了秦楼的初恋。 再后来,女孩儿死了。 秦楼更疯得无法无天。 直到一个和初恋神似的女人出现。 2. 秦情自从做了秦楼助理,每天工作以外还要应付嘲讽三千遍: 秦总只是把你当替身。 你根本不知道秦楼有多爱宋书,比起宋书,你什么都不算! 给别人当替身啊,你真可怜。 秦情配合得很,每每低垂着眼,泫然欲泣。 没关/
杏花林中初遇时,她尚是不谙世事的小郡主,而他是先帝最宠爱的皇子,关外扫荡敌寇, 功高盖主,却为新帝所忌,远贬他方。 彼时他尚无意竞逐天下,她却因家恨国仇,以温柔之乡为陷阱,以缱绻之爱为利刃,狠狠将他推上叛君叛国之路。 三年后重逢,他已是雄踞一方的霸主,手攥长剑欲直取天下。而她是落魄琴师,一无所有。 皇权霸业,永嘉混乱金戈铁马,漫漫征途,人命如草芥,爱恨亦浮云。 爱别离、求不得、生死两隔,她/
绝世强者、一代丹帝凌寒为追求成神之路而殒落,万年后携《不灭天经》重生于同名少年,从此风云涌动,与当世无数天才争锋,重启传奇之路,万古诸天我最强! /
文案: 机场VIP候机室里,屏幕上正在播放钢琴独奏。黑色燕尾服的钢琴家气质卓然,高岭之花一样清冷,贵不可攀。 是单漆白哎!肖邦国际大赛最年轻的金奖得主,见过真人的都说比电视上还帅啊! 那个日剧《交响意中人》的男主原型就是他啊,不过他比男主还高冷啊,满脸都写着别爱我,没结果! 吴羡好瞟了眼屏幕,看见一双修长好看的手在琴键上跃动,灵活得不可思议。她看呆了,手指怎么能这么灵活啊?钢琴家好变态哟!/
本文又名《我以为我穿到了修真种田文,其实是复仇少年漫》 桃花落的天才弟子宋凝清本来以为自己的随身法宝是个日记本,只能记录过去发生过的事。 某日在迎来自己的小师弟萧恒后,宋凝清爱他护他,把这只悲情小胖崽努力奶大。本以为这一世就这样,修行,除妖,看着师弟成亲生子,也就是幸福快乐的一生了。 可这本日记本,在萧恒父亲死后,呈现了第一则预言:萧磊云之子萧恒,三百年后,成灭世妖邪。 剑尊宋凝清,灭之。/
程嘉懿喜欢看小说,尤其是网络小说,不但喜欢看,还喜欢和同桌杜一一讲。 杜一一喜欢看猎奇的故事,也喜欢和同桌讨论真伪。 有一天所有人都得了饿病,要不停地吃。对网络小说套路和猎奇故事烂熟于心的两个人,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变异、世界末日。 于是,他们开始了打怪夺宝升级的过程。只是谁也没有想到,这个过程会如此艰辛,如此考验人性。 为什么?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