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缩了缩,惊问道:“你……你为什么要杀我?我又为什么要杀你?”他的确是有些糊涂,他们之间似乎并没有什么矛盾,为何非得要有一个人被杀? “残花败柳”看了看他,冷哼一声,也不与他解释,然后慢慢地闭上了眼睛。
皮半痕发现他的脸不易察觉地抽动了一下,似乎极为痛苦,却在极力忍受着。
皮半痕静了一阵子,试探着问道:“你……你病了吗?” 他本应该逃避才是,但他长这么大,几乎很少与别人交谈过,所以虽然“残花败柳”的模样可怕至极,但他一时也不舍得离去。
“残花败柳”没有说话,甚至连眼睛也没有睁开。
皮半痕发现他的脸上的下巴骨高高突起,可以想象得出他是在极力地忍着一场痛苦! “残花败柳”的双手也开始越握越紧,皮半痕清楚地听到了他的骨骼发出的暴响声。
皮半痕的目光突然停留在“残花败柳”的手背上,他看到了“残花败柳”的手背上有一块块如铜钱般大小的红印,并且正变得越来越红艳,似乎很快便要突破他的皮肤,冲将出来。
皮半痕大叫一声:“啊,你中了桃花瘴!” 他自幼成长于山林中,对“桃花瘴”这一类突发症是再清楚不过了,否则他便不能在山林中生存! 桃花瘴其实是大面积的桃花谢了之后落于地上,腐烂开来,产生的一种对人有毒素的瘴气。
如果桃林是在山谷之中,这种瘴气便无法散去,越积越多,当积存到一定程度时,人畜野兽进入瘴气弥漫的地区,就会中毒,寻常人根本就别想轻易再活出来。
“残花败柳”的武功卓绝,但对这种事情却是知之甚少,在不知不觉便中了有淡淡清香的桃花瘴,他自己还未察觉,又仗着功力高深,才走出了桃花瘴所分布的地区,现在桃花瘴终于深入他的体内,使他支撑不住,倒了下来。
待他明白大事不妙时,已无法运用体内真力将瘴气逼出体外了。
听皮半痕这么一说,他心中不由一动,强自睁开眼来,尽量使自己的声音显得平和一些: “如此说来,你应该能解桃花瘴之毒?” 皮半痕支吾道:“不……不错。
” “残花败柳”缓缓地道:“那么你便替我除去桃花瘴吧,别想一走之了,那样你会后悔的!”说到最后,他的声音变得尖锐如刺,皮半痕不由打了个寒颤! 他心道:“我等到一走远了,撒腿就跑,你还能追上我不成?” 正如此想的时候,却见“残花败柳”突然拾起旁边的一颗鹅卵石,放在手心上,然后将手心握拢来,待他将手再松开时,他的手心只留下碎末! 这一手,立即把皮半痕震惊了,他的舌头一下子伸得老长,再也收不回来,其实这一手武林中许多人都能做到,只是皮半痕见识太浅罢了。
“残花败柳”淡淡地道:“还不找解药?”言罢,便转过身去,闭上眼睛,像是在养神,其实他刚才运用内力捏碎石块时,已有一种晕眩侵来,便借闭目掩饰过去,免得被皮半痕察觉。
若是换了一个江湖经验丰富的人,自是早已可识破“残花败柳”的这点伎俩,可皮半痕不行,他的胆魄已被“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路德认为梦想的尽头,就是摸鱼。 所有的努力和受苦都是为了有朝一日可以光明正大的摸鱼。 他的目标在旅行中变了又变,最终发现,这才是他内心深处最渴望的东西。 这是一个发生在小智刚刚踏上神奥舞台时的故事。 一个从迷茫中走出,逐渐坚定决心,不断成长的故事。 标签:宝可梦、宠物小精灵、口袋妖怪、神奇宝贝 /
通天教主:玉虚弟子歹看面,不过那条小龙萌萌哒! 女娲娘娘:通天教主的眼光还是很好的! 玉鼎真人:徒孙每天都萌萌哒! 西海龙王:+1外孙女萌萌哒! 但事实是 太上老君:我勒个去!杨戬,你女儿拿我的炼丹炉煮汤! 月老:杨戬,你女儿抢了我的红线! 嫦娥:杨戬,你女儿把我的玉兔丢人间去了。 杨戬:果然出来混是要还的! Ps:小龙女苏到没朋友,总之就是苏出天际了! 小剧场: 杨戬:这小东西小小年纪,/
作为康熙爷最后一个皇后。 钮钴禄福音有着堪称传奇的一生。 从初入宫的小答应,一步步走到后位。 世人都觉得她靠的是满腹心机和一生谋划。 唯有福音自己知道,她能成为皇后,全靠同行衬托。 提示:私设如山,架空同人,时间线多有改动。 /
小白啾父母双亡,被凰君收养,于是就有了一位没有血缘关系的凤凰义兄。 关于这位凤凰兄长,小白啾妹妹这样评价 小白啾:哥哥他华美、高傲,对我很严厉,给人的感觉有点凶,老实说我有点怕他不过即使如此,这样的哥哥,偶尔也会露出好说话的一面。这种时候总觉得他看起来好温柔。 而翼国的其他鸟则这样评价 不愿透露姓名的鸟族A:宠妹狂魔! 不愿透露姓名的鸟族B:嘴硬的宠妹狂魔! 不愿透露姓名的鸟族C:一个爱妹/
父亲是左相,母亲是长公主,温慕仪是世人口中高贵出尘的第一贵女,灵慧才高八岁能作《朝日赋》,有着世间女子穷其一生也求不得的尊荣。 然而,真相却是如此丑陋。九岁那年的上元节,她无意中听到父母谈话,知道原来她青梅竹马一心依恋着信任着的未婚夫四皇子姬骞竟一直对她心存算计和利用。于是,那个梅花盛开、华灯十里的夜晚,一颗真心就此跌碎。此后万般,面目全非。 姬骞登位后对世家的防范之心渐重,她成了他用来制/
程序员陶知越穿成了一篇狗血总裁文里的炮灰,他是书中导致主角攻霍燃残疾又心碎的初恋,最后被主角夫夫报复致死,格外凄惨。 陶知越毫不犹豫,当场跑路。 作为一个死宅,他坚定地蹲在家中与电脑为伴,沉迷于精彩沙雕的网络世界,好不快乐。 开玩笑,剧情就算想让他和姓霍的相遇,也没有机会好吗? 某天刷论坛时,他看到这样一个妄想型钓鱼帖: 【标题】被四个同性一起追求,但我是直男,应该怎么委婉又礼貌地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