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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淇已是大醉,听人这样激他,便命人去家中带一个婢子,唤做“巧燕”者,给那在场之人试药。
等婢子前来的时候,李淇还大言不惭地讲这婢子有多貌美,实是人间尤物。
此间,李淇言语癫狂之状,另柳士枚胸中厌恶至极。
那婢子来了,见到如此场景吓得瑟瑟发抖,声泪俱下,很是可怜。
谁知,柳士枚与她二人四目对视之时,二人立时便认出对方,原来巧燕便是当年所卖的柳莺儿。
柳莺儿见到哥哥,一时羞愤至极,咬了咬牙,直向酒肆廊柱撞去。
在场之人,谁也不曾想到她竟如此刚烈,眼见她头上出血如注,不多时便香消玉殒了。
谁知,那李淇竟不当回事,命人收拾了去,继续吃酒作乐。
柳莺儿一条性命,在他心中,竟不如一桌酒菜重要。
那时,柳士枚便在心中盘算,莺儿的血债,必须要李淇血偿。
而后,他便日日在身上带着毒药和匕首,伺机而动。
刚巧,清明灯会那日他瞧见葛萨与李淇争吵,便设了一计,下毒将李淇迷昏,又用匕首将他刺死,嫁祸给葛萨,自己当日便逃到城外自己的老宅躲避。
奈何柳士枚心地原本善良,想到有人因自己而蒙受冤屈,心中愧疚异常,但又没有勇气自首,便留下一封遗书,吃了毒药,自尽了。
听完黄录事所念,杨文御抢过柳士枚的遗书,遗书上字迹越来越潦草,可见柳士枚留书之时,也是越写越悲愤绝望。
“那这尸身如何是这般模样?”杨文御蹙眉问道。
魏修晏淡淡道:“柳家老宅年久失修,门窗早已破败不堪,常是野狗野猫聚集之处。
柳士枚死后,一群野狗进入老宅将他尸身分食。
某赶到柳家老宅之时,柳士枚尸身已然被啃食至此。
” 杨文御看他淡然的模样,只觉烦闷异常,问道:“人证、物证可都有?” 魏修晏道:“人证、物证俱在。
柳士枚刺死李淇之后,独自从广贤楼走出,佯装醉酒,将匕首放进那胡人的包袱,在他的遗书中均有交代,且有在胡人摊子买吃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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