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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侍御九年余(3/5)

有饭吃,还可以玩。

就这样,我才不再派太监送吃食去给他。

” 说到这儿,两人的面色都沉黯了。

两人都想起了萧绚临死前的那番话,知道皇帝并没有真的送赵长平去皇八子处,只不过是将他换个地方,又幽禁了起来。

“那种噩梦般的日子,算起来,他过了足足九年!可当时,”赵长安凄然一笑,“我还以为,他已经过上好日子了。

又过了五年……”他眼望虚空,又陷入了回忆,“皇宫里的日子,实在是难挨。

每天每时每刻,我都被一大群内侍包围着,从来没有单独一个人待一会儿的机会。

就连睡觉都有规矩:我只能仰卧或是侧躺这两种姿势,有时因闷热,我把脚尖伸出被子外,守更的包承恩马上就会拿一根玉尺,轻轻敲我的后背或是双臂,提醒我端正姿势,不要失仪。

所以,直到今天,除在筇竹寺的那一晚;我从来就不知道酣然入梦是什么滋味。

每天夜里,我眼虽闭着,但都是半梦半醒,好提防自己的睡姿又会有什么轻佻无礼之处。

十岁那年春天,我顺手折了根杨柳枝玩,正巧被程颐师傅看见了,当场就挨了他的好一顿训。

说时初春万物生长,我折柳枝,有伤天和……他数落了我足足有一个时辰的光景,到最后,把我的两眼都数花了,直让我恨得牙根发痒……” “是恨这个喋喋不休的老冬烘吗?” “不,我是恨我自己。

当时,我真恨不能拔出缘灭剑,把自己折柳枝的那只手给砍了算了。

可就那样都还不算完,后他又逼我写了一篇《论折柳之大不是》的八千字长文,这才放了我一马。

”听到这儿,晏荷影也忍不住叹气了,心思:这是种什么锦衣玉食的“好日子”? “日子虽然难挨,可我还是一年又一年地挨过去了。

当时,我和所有的人都以为,我就会那样暧昧不明地在皇宫里待上一辈子了,可在我十三岁那年,又是冬天,又是那种能冻得死人的大雪天,年末岁尾,整个宫里都在忙活那一年之中最大也是最重要的一件事情:祭祖。

” 祭祖又称大祭,一年一次,每年都在正月初一的卯时正刻开始。

大祭是整个皇族,也是朝廷新年伊始最为庄重的一件大事。

为了大祭,每年腊月十八就要先期预备大祭的一应物事。

到大祭的前四天,整个皇城禁绝一切闲人出入,所有人都守在各自的宫里,不能随意走动。

等到大祭当日,才二更天,午夜刚过,上至皇帝,下至低等太监,就都起身了。

整个皇宫中虽灯火通明,人影憧憧,但却连一声咳嗽都听不到,不但没人说话,连走动和摆放器物都不准发出一丝半毫的声音,一切都以肃静为至诚。

寅时三刻,主祭的皇帝乘十六人抬的软轿从乾清殿出发,到达承天殿,率领早已候在殿外的皇子、内外藩王及世子上香,叩首行礼,开始大祭。

大祭仪式繁多,头更是磕得让旁人听了都会害怕。

祭礼中,须行九跪九叩的大礼,顿首达八十一次之多,穿着厚重的礼服,在那塞满了人,又生了十个青铜鼎兽炉的金砖地上爬起跪落地行这种大礼,对于参加祭礼的人而言,简直就是在受大刑。

偏偏那年又逢“整十”,大祭的仪式更是异常隆重。

赵长安听包承恩说,“整十”要每十年才有一次,所以礼部恭拟上来的单子,定的大祭仪注三倍繁于往例,时辰也三倍长于往例。

简单点儿说,除了其他额外的仪注外,凡参加祭礼的人,还都要磕三遍,也就是二百四十三个头。

赵长安当时一听就头皮发大。

到了大祭的前夜,十二月三十,寅时三刻,赵长安独个儿摸到了承天殿,瞅瞅四下没人,一矮身,就钻进了殿门左侧一张覆了红云绣金龙纹缎的案桌底下。

他早就想好了,要想逃过那二百四十三个头,整个皇宫中,唯有藏在这里,才能让众人找不到他! 才藏好,十三名一等司俎太监就端着献祭的祭品进来了。

先是平安包子,一共九盘,每盘九个;然后是“献祚”,祚肉是早已选好的一口大黑猪,缚好了,整头置人大锅中去煮,煮得半熟后,只割下猪肩上最肥厚的那一大块肉,血糊拉地盛在一只金俎盘上,由四名御前司俎太监端上来,摆在奠案正中。

这块祚肉虽大,可也不够六十多名皇族宗亲分享的。

通常,只有最得皇帝器重的几人,才有资格在祭礼后,由亲自操刀的皇帝割一小块祚肉给他。

能吃到祚肉,是无上的荣耀,有些皇族中人活了一辈子,也尝不到一小口这祚肉。

放好祭品,所有人均退到殿外阶下,只候卯时正刻,皇帝率全体皇族行大祭礼。

赵长安蹲在案桌下,透过锦缎缝隙,看着那一大块冒着热气和腥气、流着油脂和血水的祚肉,想:这么一块什么作料都不搁的大肥肉,我大宋的列祖列宗们能笑纳吗? 忽然,大殿侧门“吱呀”一声响,跟着,一条褚黄色人影悄无声息地闪了进来。

赵长安一怔,跟着便笑了:哈!是哪位皇子也烦磕那二百四十三个头,跑这儿来了? 他正想出声,招呼来人到他这儿一同躲灾,却见这人一转身,正好面对他。

只一眼,他就认出来了,这人就是那个曾与他有一面之缘的赵长平!虽然已过了七年时间,赵长平已是个十六岁的大人了,形体、容貌也变了很多,可他眼中的神情却几乎一点儿没变,还是那么凄惶无助,让人只看一眼都会心酸得想掉眼泪。

可最令赵长安心酸的,却是他的衣着。

那么冷的天,他居然还是只穿着一件夏常服,虽然衣上的破洞都缝缀过了,可衣衫上东一绺,西一条,随处都是因无法缝补而任其拖挂着的布条,一阵风过,吹得那件破衫还有他整个人都在打颤。

而他脚上的那双靴子,破得十个趾头都露出来了。

可想而知,他脸上、手上,还有脚趾上,满是结了黄痂的冻疮! 一看他这样,赵长安当时就傻了:天哪,大哥哥怎么还是这么一副忍饥受冻的惨样?当年皇上不是许了我,不再饿他、冻他了吗?难道,皇上哄我?哦,不不不,不可能!君无戏言,皇上怎么可能会骗我?嗯……定是皇上国事繁忙,把这件小事给忘了,要么,是那些可恶的势利眼太监们阳奉阴违,根本就未遵行皇上的圣谕…… 就在他走神的当儿,赵长平四下看了看,神态跟个贼似的,紧接着一步抢到奠案前,还没等赵长安明白过来,一伸手,他竟然就把那块祚肉塞到了袍袖里,再藏进去五个包子,然后疾转身,就往进来时的那扇殿门跑。

一看这情形,赵长安吓坏了:天哪,他竟将祚肉偷走了!这可是要死人的罪呀!记得有一年大祭,有个平日皇帝厌恶的世子袍袖不慎擦到了盛祚肉的金盘,皇帝及众藩王认为他玷污了祚肉,祭礼才毕,就命他回府自尽了。

这块祚肉在整个祭礼中至关重要,因这是献给大宋列祖列宗的祭品,只有列位先帝和上天享用得满意了,那大宋的国运才能得到祖宗和上天的庇佑,兴隆昌盛。

因此皇帝和整个皇族对这块祚肉的重视也就可想而知了。

可现在赵长平竟将它偷走了,赵长安一惊之下,马上想起,虽然他是皇长子,不折不扣的皇族一员,但从赵长安六岁随皇帝参加大祭礼起,就从来没有在参加大祭礼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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