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是一个就算打断了筋脉和骨头,但凡还有一口气在,都会潜伏在暗处找到时机回来咬死你的疯狗。
正街上殷峥手脚利落地将兽皮扒下,将异核挖出,肉还能留着当自己接下来几天的粮食,或者拿去集市卖了。
异种的血液流淌在地上向着四面八方流去,看着这一幕的人对殷峥既厌恶又嫉妒。
然而他们除了试图用眼神杀死他外,并不敢做出什么,堵在路上的车甚至连喇叭都不敢按,只能等着这人完事后离开。
这次突然出现在大街上的异种是三级异种,个头有楼房那么高,突然的出现打了外城的人一个猝不及防。
城里的狩猎队又正巧都出去了,好多没真正面对过异种的人瞬间就慌了神,要不是正巧殷峥路过的话,多少要死个两位数的人。
按理说他们应该是感谢殷峥的,但是因为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殷峥本人性格的一些原因,外城人对他的恐惧和排斥几乎刻入了骨子里,根本不会起感谢殷峥这个念头。
处理完异种后,殷峥将异核揣进怀里,剩下的皮毛和肉都用布来打包,他并没有空间储存器这种奢侈的东西,所以只能用布打包。
打包好的包裹像是小山一样,被他甩在肩上,突然,他黑沉无波澜的眼神向一个方向看去。
不远处的街边巷子口站了小崽子,小崽子一手扶着墙,一手拽着个破布袋,圆而大的眼睛正愣愣的看着他。
对上小崽子干净懵懂的眼神时,殷峥的下意识反应是看向地上的血迹,反应过来后他不由皱了皱眉。
他向来情绪冷淡,除了关乎生存的事能激起他情绪上的波动外,其余的事在他眼里都会自动无视,更不会去想一些无关紧要的事。
但是就在刚才有那么一瞬,他居然在意这些血迹是否会吓到那个小崽子! 想到这他再度看了那小崽子一眼,将身后被血迹渗透了的包裹往身后藏了藏,然后转身离开。
皎皎在看见那个特别高的人离开后,拖着身后脏破的布袋懵懵懂懂就跟了上去。
只是殷峥走得太快,皎皎刚走了两步就看不到他的身影了。
找不到人的皎皎茫然地站在原地,拽紧了手里的布袋。
撒拉城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荒名称虽异,因它既是良民裹足之地,也是刀头舐血之辈趋之若鹜的乐土;充满危险,也是机会处处;可以是英雄豪杰死无葬身之所,亦为悍不畏死的人成名立万的舞台。更为各方政权视之为进行秘密外交的理想场所,而无地容身者则以之为避难的安乐窝。在此一刻它或许是乱世中的桃花源,下一刻会变成修罗地狱。没有任何一处地方,比边荒更可怕,同时又那么可爱。主角燕飞、刘裕、拓跋珪置身于这混乱的时代开始他们人生的舞台,传说/
1. 秦楼从小就像个疯子,人人畏怕。只有一个人不怕,还帮他关住了心底的魔鬼。 后来女孩儿成了秦楼的初恋。 再后来,女孩儿死了。 秦楼更疯得无法无天。 直到一个和初恋神似的女人出现。 2. 秦情自从做了秦楼助理,每天工作以外还要应付嘲讽三千遍: 秦总只是把你当替身。 你根本不知道秦楼有多爱宋书,比起宋书,你什么都不算! 给别人当替身啊,你真可怜。 秦情配合得很,每每低垂着眼,泫然欲泣。 没关/
杏花林中初遇时,她尚是不谙世事的小郡主,而他是先帝最宠爱的皇子,关外扫荡敌寇, 功高盖主,却为新帝所忌,远贬他方。 彼时他尚无意竞逐天下,她却因家恨国仇,以温柔之乡为陷阱,以缱绻之爱为利刃,狠狠将他推上叛君叛国之路。 三年后重逢,他已是雄踞一方的霸主,手攥长剑欲直取天下。而她是落魄琴师,一无所有。 皇权霸业,永嘉混乱金戈铁马,漫漫征途,人命如草芥,爱恨亦浮云。 爱别离、求不得、生死两隔,她/
六十多年前,十万中国远征军溃败怒江,穿越胡康河谷原始丛林的撤退过程中,非战斗减员将近五万将士。自此,这片土著口中的魔鬼居住地,再无人敢接近。然而不久后,令人惊诧的事情发生明明是没有生灵的丛林,英国驻印空军的飞机盘亘不去,屡屡轰炸,他们想消灭什么东西?丛林里存在着什么?几乎在同一时间,新三十八师,派出一支十人特别分队,潜入野人山执行不知终点的任务。但在应当绝密的任务,却随着深入丛林之后,一变/
主角是一个热爱啪啪啪,一路开无双,车翻所有敌人的纯真少年! /
叶信崛起于异世死囚营,在这个充满欺凌与杀戮的世界,生存似乎才是人生的永恒命题。背负两世血仇的叶信,不甘作命运的弃儿,他誓要在艰难的修行路上,凭着这几尺血肉之躯打破命运的枷锁,挥戈斩旗、杀君弑神,闯出自已的天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