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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覆了刘易斯对自己人生与家庭的许多认知。
他一直觉得母亲是最好的贤妻良母,却不曾想到,他那贤良淑德的母亲居然有这样红杏出墙的行为。
不过,逝者已矣,他也是无从置喙。
对他此时的人生影响最大的可能是刘修斯的身份。
刘易斯不知道自己究竟该如何面对刘修斯。
那个上午,刘易斯并没有如计划那样子去探望三叔的病情,而是抱着百合花悄悄地离开了病。
没想到,刘易斯在楼下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刘易斯的胸膛立即如同被棒槌击打的鼓面一样砰砰发出响亮的声音。
刘易斯恍惚的说了一句:“哥……” 刘修斯今天大概也是来看病的,穿得相当的低调,但又不失隆重,身上是一件双排扣的真丝西装,脚上穿着一双扣环镶嵌的真皮鞋。
这样子看来,刘修斯真的是相当的利落大方、英俊潇洒。
但是,刘易斯胸中却有满着复杂的情绪,使他无法好好欣赏刘修斯的优雅气度。
刘修斯察觉到气氛的微妙,淡淡一笑:“为什么从病院下来手里还仍然拿着花?难道是三叔又说了什么让人难堪的话,至于你手上的花都送不出去、就败兴而归了?” 不得不说,刘修斯观察入微,他这个推测也合情合理。
甚至说,他的推测从某种程度而言是正确的——三叔确实说了十分令人难堪的话,也是这些话,导致刘易斯无法将手中的花送出去就败兴而归了。
刘易斯觉得自己的脖子像是生锈了一样,明明是要点头那么简单的动作却让他感觉颈椎负荷不堪。
他极其僵硬地点了一下头:“可以这么说。
” 刘修斯缓缓走到刘易斯的身边,伸出手指拨弄了一下刘易斯怀里那纯白的百合,语带怜惜的说道:“真是可惜,这么漂亮的话却没办法送出去。
不如送给我吧。
” 刘易斯愣了一下,说:“我还以为哥不喜欢这些花花草草的东西。
” “确实是不喜欢。
”刘修斯看了看刘易斯的脸,笑道,“不过,今天这束很好看,我就忍不住觉得喜欢了。
” 刘易斯有些意外对方会这么说,一下子呆住了,任由刘修斯伸出双手直接从自己怀里抱走了这么大一束百合花。
但是,刘修斯手腕上的纯银浮雕袖口擦过了刘易斯胸口的时候,触感是很明晰的,可能是因为刘易斯身上的衣裳太单薄,也可能是因为浮雕袖口在空气中过久、以至于太过冰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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