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觅,小队又找不到人。
正说着便听到有妇人倒于田间努力向山中爬行,哭得声嘶力竭,见有人来,也不知哪来的力气,生生爬起来:“求公子救下我孙女,她被贼人虏去了,山中无粮,那些贼人丧尽良心,抓了人去,是要吃食的!” 严江微微挑眉:“公子等我一会,我去去便回。
” “我与你同去……”有这等热闹,李小公子哪能放过呢。
严江没有拒绝,只是微微一笑,在山间的灌木杂草中略略分辨,就进入林间。
穿越之前,他就是能熟练追踪野生动物的优秀摄影师,来到这里后,更是一路从伊朗高原穿行回国,野外技能不输贝爷,只需看看细枝草间折断的痕迹,便能知晓对方种族体形方向数量,这种盗匪在他面前,真心没有一点技术含量。
哪怕这贼很奸诈地从山溪里逆行,水里的泥沙分布也能暴露他行迹,严江追上他时,对方只跑了数百米不到。
“小子,敢管闲事,就留下命——”那人一脸须发凌乱,看不清面目,只是拿出了一根尖锐木矛,猛然刺来。
然后,便见到一道白光,刺眼的仿佛清晨的阳光,又凛冽地像秋天的溪水。
“……来。
”他将最后一个字说出口时,感觉自己高高越起,依稀看到一具无头尸体倒地。
严江熟练地收回乌兹刀,这才小心地半跪在女孩身前,轻声道:“有没有伤到?” 脖子被重重掐过的女孩说不出话来,只能用力摇头,眼睛里都是泪水。
这时,旁边传来重重的嘶声,李信倒吸了一口冷气:“江兄,你这战技,好生厉害啊。
” “过誉了,实在是这一路东归,兽匪多了些,”严江浅浅一笑,“熟能生巧而已。
” 毕竟这一万里路,他可不是坐飞机过来的。
…… 勘察一天,回到客舍,严江拿出笔记本,计算着今天看到的田地面积,思考着要用多少苜蓿种子,现在已经是九月,最好快些收割…… 他又放下笔,思考着今天看到东西。
盗匪且不说,那耒耜不过是在树枝下方绑个磨薄的石头,就是个石铲子,用这种东西收割,效率可想而知。
若是有个镰刀…… 他拿笔在指尖转了一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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