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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自己掩饰不好又很快垂下眼眸,袖中的手却越攥越紧,甚至连呼吸都觉得不畅了。
即将入夏了,早晨微风拂面,带着春日残存的缱绻,这般惠风和畅容恒却丝毫感受不到,只头嗡嗡作响,太阳穴也突突直跳,整个人呆在原地,听不到老夫人说了什么,连老夫人什么时候走的都不知道。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是他呢?虽然永春侯府没有给董老夫人回话,可宋朝颜那般笃定,他也以为他肯定能娶到宋朝夕的,昨晚从永春侯府回来,他心情不愉,去运河边绕了一圈,回来后老夫人已经睡下了,他这才耽搁到今日的,如果他没有耽搁,如果他早一步说出口,老夫人怎么都不可能选宋朝夕,毕竟谁会让儿子娶一个孙子看上的女子? 他也可以现在冲上去对老夫人说自己要娶宋朝夕,只是那不合规矩,也不是他国公府世子能做出的事,他的身份注定了他不能这般荒唐,也不能为了一个女子罔顾礼法敦伦,忤逆长辈。
可是那太可笑了,宋朝夕竟然要做他继母?她还比他小呢。
宋朝夕今早起床后就一直坐在窗棂前发呆,朦胧的日光从窗棂透进来,被窗楞切割成无数的小块,细碎地落在地上,院中的那几株花又不如昨日精神了,蚊虫似乎也多了起来,再过些日子,天就要真的热起来了。
她懒懒打了个哈欠,趁没人在,打开手镯,揪了几株仙草出来,最近几日,她有好几株仙草都变了颜色,除了给容璟治病,身体的还够她当零食吃的,她嚼了几片叶子,皮肤又透亮了不少。
从前宋朝夕虽然注意保养,可到底是脸上花的功夫比身子多,脸上她可以涂珍珠粉护养着,身上总不能也一样涂满,耗费银钱不说,也实在没那个闲工夫,现在好了,嚼几片叶子通体透白,肤如凝脂,每一寸皮肤都好到发亮。
宋朝夕穿一件绣着芍药的胭脂色轻罗纱衣,她本就通体透白,那抹白从纱衣里透出来衬得原本普通的纱衣,多了几分旖旎的美,饶是她如此慵懒随意,也让人移不开眼。
话说大小姐穿女装要人命,穿男人更要人命,怎么有这样特别的女子? 青竹红着脸把盆放在边上,温声提醒:“大小姐,我伺候您更衣梳洗吧?您今日想穿哪一件?要么就穿这件鹅黄色杭绸褙子吧?” 这是上次宋朝夕劫来的那些衣服中的一件。
宋朝夕瞥了一眼,淡淡地摇头,“太淡了,挑一件喜庆大气的颜色。
” 青竹有些奇怪,“今儿是什么好日子吗?” “今儿是不是我不敢确定,但过几日一定是好日子,我看这件藕荷色缠枝葡萄文饰长身褙子不错,这是新出的颜色吧?倒是第一次见这么好看的藕荷色。
” 这也是从宋朝颜那劫来的,青竹忍笑:“琉璃阁的东西自然是最新最好的,每季都有新出的染布呢,这件恐怕也是新出的染色工艺制成的,大小姐您皮肤白人长得美,穿什么都是您的陪衬,这些东西也只能给您作配罢了。
” 冬儿听了几句,凑过来,鼓着小圆脸眨眨眼,漆黑的眼睛滴溜一转,“所以,大小姐,到底有什么喜事啊?” 宋朝夕挑眉,正要说话,忽而有丫鬟跑进来说宫中有圣旨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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