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拓书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12章 终章1(4/5)

她放眼看去,却没有她想看到的人。

而多年以后,她掀开这张卡,看到了上面的两个字。

金色珠光的两个字。

是孟蘅。

是时絮。

是我的人。

是我的爱人。

时絮是一个很固执的人,一开始她不爱沈添青,她要走。

后来她不走了,她面对自己的感情,也就选择在这个行业继续下去。

时絮给小时候的沈添青一种很深刻的韧性。

是百折不挠的那种向上感,哪怕落魄,哪怕潦倒,依然过好每一天,依然会把自己该做的事情做好。

她向来尊重工作,哪怕是别人眼里的烂片的烂角色。

哪怕只是为了赚钱。

但是赚钱有什么丢人的,问心无愧。

而时絮现在没那么缺钱了,她在剧本的选择有了更大的自由度,沈添青没插手她的发展。

其实经纪人也很难插手,他们能给的都是建议,时絮掌握绝对的主导权。

是天生的决策者,她的人生向来没人能插手。

除了天意难违,所以不是天意的系统也没办法改变它的选择。

《风吹开的昨天》是时絮在电影圈拿到的第一个最佳女配,也是她海外电影奖的第一块奖牌。

这是她的开始。

但谁都说孟蘅走得太快了,但沈添青觉得没有,这才是时絮的速度。

没有人抑制,没有一环扣一环的天意,她就应该这么一帆风顺。

那是她应该得到的嘉奖。

“恭喜孟蘅!” 沈添青咬着嘴唇,随后又露出一个笑。

这是时絮国内电影奖的最后一个奖杯。

二十六岁孟蘅的大满贯。

如潮的掌声中,时絮站起来,她遥遥看向台上的沈添青。

两遍的荧幕是她们的面孔,中间的荧幕播放着时絮在这部影片中的片段。

灰头土脸得和现在缓缓走来的女人完全不同。

那条红毯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两边的嘉宾都像是酒宴的宾客,沈添青竟然有点恍惚,她觉得自己像是在婚礼上。

可是那也太俗了。

全世界都知道我们是一对欸。

而直播间的弹幕不知道为什么刷起了囍字,搞得后面的人一头雾水,也加入了复读。

土豪粉丝开了特效,漫天花瓣,而台下的人走向台上,从自己恋人的手上接过了那个奖杯。

主持人:“我怎么觉得我是司仪。

” 底下全是笑声。

时絮没哭,倒是沈添青哭了,时絮给她擦了擦。

-我是谁?我在哪里?怎么有人在放婚礼进行曲?小说里经典的在颁奖的时候官宣要来了吗? -人家早就官宣一对了啊? -孟蘅呜呜呜年上味的年下,好好,我也想要这样的对象。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最新更新
热门小说推荐

小精灵之第五天王

路德认为梦想的尽头,就是摸鱼。 所有的努力和受苦都是为了有朝一日可以光明正大的摸鱼。 他的目标在旅行中变了又变,最终发现,这才是他内心深处最渴望的东西。 这是一个发生在小智刚刚踏上神奥舞台时的故事。 一个从迷茫中走出,逐渐坚定决心,不断成长的故事。 标签:宝可梦、宠物小精灵、口袋妖怪、神奇宝贝 /

为了活命我身兼数职

【主文野】 惨遭杀害的我幸运地绑定了一个续命系统,只要多接任务好好赚钱,就能成功苟命。 系统:崽,让爸爸看看你的异能,瞅瞅你这倒霉孩子能做啥。 令人头秃的是,我的异能力名为【薛定谔的二五仔】,能力发动后,多疑如琴酒这样装了卧底雷达的男人也会将我当作最可靠的自己人。 不翻车,我安和千夜绝不翻车。 系统爸爸对我的异能力惊为天人,如我这般的人才只为一个组织工作简直暴殄天物! 铁打的工资,流水的我/

穿成人鱼后,我嫁给了一条龙

帝国太子兼战神闻景,星际万千少女的梦中情人。无心选妃,沉醉于征服星辰大海。 一晃眼,成了两百岁的老光棍。 帝国人民以为他会孤身到老,皇室选妃了。 万众期待的选妃大典,各种族的美人争相报名,有能力,有才华,有背景,有美貌。 太子本人却选了最不起眼,最没实力,还是个能力觉醒失败的人鱼。 帝国民众:太子是不是没有睡醒? 众人等着皇室宣布太子妃重选,等啊等,等到了太子和人鱼订婚大典。 所有媒体蜂拥/

冠位御主

那天,黑发蓝眼的少年听到了世界的声音── 〔一切重新开始,你是否还会选择拯救这个世界?〕 ─ 藤丸立夏这一生只玩过一个游戏。 其名为,命运冠位指定(fate grand order)。 指定人藤丸立夏,冠位御主。 法兰西圣少女的旗帜,誓约胜利之王的宝剑,尼罗河流域热砂金黄的国度,七宗罪的降临。 昔日年少之梦的亡者,在海水和尘埃里归来。 相传横滨有一本奇妙的〔书〕,据说被写在上面的一切都会成/

凰诀

父亲是左相,母亲是长公主,温慕仪是世人口中高贵出尘的第一贵女,灵慧才高八岁能作《朝日赋》,有着世间女子穷其一生也求不得的尊荣。 然而,真相却是如此丑陋。九岁那年的上元节,她无意中听到父母谈话,知道原来她青梅竹马一心依恋着信任着的未婚夫四皇子姬骞竟一直对她心存算计和利用。于是,那个梅花盛开、华灯十里的夜晚,一颗真心就此跌碎。此后万般,面目全非。 姬骞登位后对世家的防范之心渐重,她成了他用来制/

你好,这种情况持续多久了?

程序员陶知越穿成了一篇狗血总裁文里的炮灰,他是书中导致主角攻霍燃残疾又心碎的初恋,最后被主角夫夫报复致死,格外凄惨。 陶知越毫不犹豫,当场跑路。 作为一个死宅,他坚定地蹲在家中与电脑为伴,沉迷于精彩沙雕的网络世界,好不快乐。 开玩笑,剧情就算想让他和姓霍的相遇,也没有机会好吗? 某天刷论坛时,他看到这样一个妄想型钓鱼帖: 【标题】被四个同性一起追求,但我是直男,应该怎么委婉又礼貌地拒绝? /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