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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交迫的自己面前,向一个脏兮兮浑身还生着疥疮的小女孩伸出手时,他就成了她的哥哥她的天神她的情郎。
在她眼里,李大哥什么都好,长得好,心肠好,法术好,声音也好听。
除了没钱,处处都是天下第一。
再低头看看自己,虽然相貌还算过得去,但到底是个大字不识的傻丫头,又蠢又笨,吃得还多,一顿饭能吃她李大哥的两倍,嗓门又大,像个铛铛乱敲的锣鼓。
这只小锣鼓越想越悲凉,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居然就在这紧要关头又瘪了下去。
勇气没了,手却还牵着。
那总该找个合适的借口吧?总不能说抱歉大哥,我以为你的手是茶杯,拿错了。
于是红芍真的编了个烂到家的借口,就连墨熄都无法骗过的借口——她笑吟吟地说:“你跟我玩比手劲嘛!” 李清浅:“……” “玩嘛玩嘛!我们来比比谁的力气大!” 李清浅大概也觉得自己会错了意,耳根微微有些红,他把手从她掌心中抽出来,垂下睫帘,随即无奈道:“昨天不是才刚比过谁聪明?” “对呀,所以今天比力气大嘛。
” 李清浅勉强笑了笑:“这又是你忽然想到的什么奇怪念头?每天都比?那明天又想比什么?” “明天比比谁英俊!”红芍说着,忽然跳起来抢过李清浅书边搁着的笔,在自己唇上添了两笔胡子,“大哥你看,就像这样!” 李清浅看着她明眸顾盼,装模作样捻着胡须的机灵样子,不禁又是好笑,又是心温。
他也是欢喜她的,只是就像她嫌自己又蠢又笨吃得多,李清浅则嫌自己又闷又呆赚的少,所以他心里总觉得,像红芍这般灵巧又好看的姑娘,是不该一直跟着自己吃苦的。
其实当初红芍非得黏在他身后跟着他的时候,他就颇为无奈地跟她说过:“姑娘,我救你只是因为我刚巧见着你倒在路边,病得很重。
并不是想要你报答什么……” 红芍嗓门大得像锣鼓,个头却娇小,李清浅一走快,她就得踩着小破鞋跌跌撞撞地追着跑,边跑边急着解释:“大哥哥,大哥哥,我知道,我知道的!你不要我报答,但是我自己想报答——” “你留在医馆里吧,我不是都跟大夫说过了吗?她愿意收你当个小徒,你要真想报答我,那就跟着她好好学,以后也能治病救人,不是很好?” “才不好呢!”红芍急的直跳脚,“我卖身葬父的!你葬了我义父,还救了我,你还给我看病,我、我不管!我就要跟着你我要跟着你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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