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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住了她将要出口的话。
她嘴上是口香糖的味道,草莓的,当然比食堂打的饭好吃,他另一手揽住了她的腰。
吻久了,稍稍分开,他又再狠狠地吻上去,他的理论知识足够丰富,到了这时无师自通。
暗绿的树林里,一束明媚的阳光落在相吻的少年少女周围,这是大自然给他们的舞台。
孟泽没有在李明澜的脸上见到惊慌,他离开时,又重重地咬了咬她的下唇。
她半抬眼,睫毛和扇子一样,展开她眼睛的浮光。
其实,李明澜的长相是俏丽的,只是偶尔打量他的时候,藏了些韵味,这给了孟泽错觉,他以为,她是风情万种的。
李明澜的美丽停止在她开口说话以前,她一说话,孟泽就冷了脸。
她问:“孟泽,我们这是交往了吗?” 两人相距十公分,孟泽闻得到她口香糖的味道,草莓味,很甜,这样浓情蜜意的时候,他却说:“刚才只是警告,你要是再敢闯入这里,我会对你更不客气。
” 李明澜的脸颊像是挂了两个水蜜桃,比着小桃子更鲜艳的是她的双唇,红润润的:“可是,我想让你给我当男朋友。
” “那就想想好了。
”孟泽站直,收回了手。
李明澜踮起脚尖,倾身向他:“我忽然发现,你比我想象中的恶劣啊。
” 孟泽:“我从来没有在你面前当一个好人。
” 她挑挑眉:“你就不怕,我向老师家长告状,说你猥亵我?” “你不会。
” “这么笃定啊,孟泽,哪来的自信?”她把他的话还回给他。
孟泽伸出手,做了一个亲昵的动作,他把她一边的头发别到耳后,之后,手指停在她的耳垂,他低声说:“凭你刚才被我吻得意乱情迷。
” 李明澜看着他:“这应该是你的初吻吧?” 他神色一顿,手指离开了她的耳垂。
她说:“磕到我牙齿了。
” 他一手扣住她的半边脑袋,沉着嗓子:“李明澜,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
” 她的食指在他的脸颊戳了一下:“好吧,我喜欢帅哥。
” 孙境是帅哥。
那天在她身边的西装男人,长相也很不错。
孟泽想起她拽着那人的衣角,心烦着,甚至,他今天亲了李明澜,但从她的表现,他觉得是他的初吻被夺走了。
但又很神奇,也有一种自己契合到了另一个半圆的荒谬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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