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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洗手不给他们吃饭。
又转头对早就坐在饭桌前的男人道,“还有你,也去。
” 男人伸出拿筷子的手又收了回来,睨了她一眼,“瞎矫情!”内务做的一塌糊涂的女人,也好意思指挥他。
林砚秋圈胳膊护住桌上的饭菜,有板有眼的学男人说话,“大宝爸,请注意你言行,当心大宝他们有样学样。
” 程家述,“......”到底去洗手了。
下午还有训练,程家述吃完饭就出门了,临出门前又说了小宝几句,把小萝卜头吓得,一整个下午都乖巧得很,不仅没再捣乱,还帮林砚秋干起了活儿。
他们住的这间宿舍有些年头了,先前也有人在这住过,用过的桌椅板凳倒没什么,就是厨房还有卫生间边边角角的油灰,林砚秋看着有点受不了,午觉都没睡,找了个丝瓜瓤一直在擦洗。
正忙活着,有人站在她家敞开的门口喊了声,是原书里跟女主差不多大的女人,梳着齐耳短发,穿了件土土的暗红色罩衫,辨不清颜色的裤子,五官扁平,皮肤黝黑。
她手里端了盘包子,跟林砚秋攀谈,“你是程队长家的吧,我是冯建国家的,早上见你忙没过来跟你打招呼,我就住你家对门,我包了包子,猪肉白菜馅儿的,送几个给你尝尝。
” 林砚秋想起来了,这人在原书里算是女主的闺蜜,叫刘素梅,是个老实巴交又不善长打扮的女人,说得难听点,就是土加傻,不过女主倒是很喜欢跟她结伴出行。
两人每每走在一块,都会有诸如气质如兰人淡如菊此类赞美之词出现在女主身上,特别是在刘素梅这个又土又丑的女人衬托下,女主就格外招人眼了。
林砚秋,“......” 大概是余静静知道自己短板在哪儿,书里一直走得都是气质路线,必要时才拉闺蜜出场,秀一把美貌。
林砚秋,“......” 好吧,她理解不了这种行为。
其实仔细看,刘素梅长得也不丑,就是皮肤太黑了,如果白点,再学学穿衣搭配,绝对跟丑不沾边。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林砚秋初来乍到,哪哪都还不熟悉,她现在很需要结交一两个朋友,融入这个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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