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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野记

作者:笔记小说 更新时间:2025-06-12 19:30

《清代野记》 《》作者不详。是民初流行的一部笔记小说,主要记载清代咸丰以降历朝文物掌故,兼及当时的社会风俗文化,具有一定的资料价值。许多细节,可以作为研究晚清史的重要参考。 清代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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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野记》卷下

戕官类记同治庚午,予在扬州,闻丹徒严某官浙江嵊县知县,忽为署中剃发匠所戕,并杀其幼女及女之乳母,取县印出,跳舞狂歌于市,似有神经病者。旋获之,按律治罪。是年,山东青州知府某亦被戕。青州有城守参将,一兵以技勇、资格皆应拔补马粮,忽为人以贿得,大怒,思得参将而甘心焉。乃于朔日之夜,伏于武庙神座下待之,以参将是日必来拈香也。及黎明,见有一三品顶戴者跪拜神前,突出刺之而毙。谛视,乃知府,非参将也。须臾参将至,乃执而置诸法。至庚午秋,又有张文祥刺马新贻事。 刺马详情马新贻,字谷山,山东荷泽人,世为天方教,由进士分发安徽即用知县。咸丰间,皖北一带粤捻交讧,马以署合肥县失守革职,带罪立功,唐中丞委办庐州各乡团练。一日与捻战而败,被擒,擒之者即张文祥也。文祥本有反正意,优礼马,且引其同类曹二虎、石锦标与马深相结纳,四人结为兄弟。与马约,纵之归,请求大府招降其众。马归为中丞言,允之,张、曹、石三人遂皆投诚。大府乃檄马选降众设山字二营,令马统之,张、曹、石皆为营哨官矣。至同治四年,乔勤恪抚皖时,马已瀳升至安徽布政,驻省城,兼营务处。抵任后,山字营遣散,张、曹、石皆随之藩司任,各得差委,甚相得也。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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